当前位置:首页 > 报关实务习题答案[1]
关许可的情况下,根据租赁协议将上述特定减免税设备移交源汇公司使用,后者将该设备用于生产果蔬混合型罐装饮品。
根据上述案例,请问家乐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家乐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特定减免税货物在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不得自行销售、转让、租赁等。 [案例2]
某加工贸易企业专业从事各种电脑显示器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业务,产品70%外销。该企业出口的彩色显示器保修期为3年,期间接受客户任何理由无条件退货。因此每年均有少量的外销显示器因各种原因从欧美等国退回工厂维修。
请分析企业对客户退货应如何办理报关手续?
按进出境修理货物报关。 [案例3]
2001年2月,汕头A公司向香港B公司订购了一批国家限制进口钢材,香港B公司随后与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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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C公司签订了购买钢材合同,同时委托境外D银行为其购买上述钢材开具信用证,D银行于同年4月向韩国C公司开立了金额为92.5万美元的信用证。2001年8月,韩国C公司按合同约定将上述信用证项下钢材运抵汕头港并储存在港口海关监管区内,但此后汕头A公司未收取货物、支付货款并办理进口报关手续,香港B公司也没有就该批钢材向境外D银行支付货款赎取提单。在此情况下,D银行向国外供货方韩国C公司支付了信用证项下货物应付款项,并以此获得了进口钢材的正本提单。在此期间,汕头A公司进口钢材因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海关于2002年2月依法提取上述超期未报关钢材,委托专门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价款人民币8896025.60元,扣除有关费用后,剩余货款为人民币5832052.82元。境外D银行在获悉进口钢材被海关拍卖后,持正本提单以货物所有权人身份向某海关申请发还上述变卖余款。 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
1.海关有权提取变卖进口钢材吗?为什么? 可以提取变卖。进口货物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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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海关可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2.海关针对D银行发还变卖余款的申请将如何作出决定?为什么?
不予受理。因为D银行不是进口货物收货人且不能提交相关许可证件。 [案例4]
日本一家公司因参加青岛举行的电子产品展览会,需将一批电子产品运进中国境内供展览使用,展会主办单位委托青岛亚通报关公司为其货物办理了报关和参展的各项事宜。展会结束后,日本这家公司将部分展览的电子产品无偿赠送给天津的一家国内公司,剩余产品退回日本。
请问青岛亚通报关公司应如何办理该批货物的进出口报关?
该批货物进境时按不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展览品报关;展会结束后,返回日本的产品办理核销结案手续,留在国内无偿赠送的产品按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 [案例5]
江苏某航运公司完税进口一批驳船,使用不久后发现大部分驳船油漆剥落,向境外供应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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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索赔,供应商同意减价50万美元,并应进口方的要求以等值的驳船用润滑油补偿。该批润滑油进口时应当如何办理海关手续?
应当“按一般贸易进口报关,缴纳进口税”。该题中驳船与油漆不在同一税则号列,虽然是境外供应商补偿进口的,但不能按无代价抵偿货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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