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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承诺书
特种设备是具有较大危险性的特殊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事关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单位财产的安全,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搞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本院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甘肃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规范的规定,各类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性。
二、本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由院长全面负责。主管副院长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具体负责人。 三、建立和健全三级安全管理体系。本院设立兼职安全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兼职安全员。
四、建立以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相关人员的职责、操作人员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检验制度、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五、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对在自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六、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实行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七、自觉接受安全管理法定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诺单位: 南湖中心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张万强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四日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承诺
本人作为医院的主要负责人,将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对本分院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的要求,为本分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和特种设备的依法、规范、安全使用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确保本院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承 诺 人:张万强
单 位 印 章: 南湖中心卫生院 日 期:201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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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中心卫生院
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
分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甘肃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市政府《平凉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院健康、安全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活动。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保证取得工作实效,并成立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张万强任组长,副院长张向军、闫文广、任副组长,柳赪琥、马宏平、唐润喜、何平祥、王周林、张海杰、杨玲玲、张环、柳涛为组员,具体组织实施本分院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
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和本院的各项管理制度,为单位的健康发展而共同努力。
南湖中心卫生院
201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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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中心卫生院组织机构图
院长 分管副院长 办公室 后勤处 财务处 放射科 其他科室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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