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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就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灭失或增加甲方保存成本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中药材、多交的中药材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中药材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本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非因质量、乙方逾期交货等由于乙方原因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要求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双方按顺延交货部
分货款计算;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住所地)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过诉讼解决此纠纷。 3.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 月日。
4.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保留二份,甲方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
过程中共同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其它补充约定: 1.甲方在药品同等质量、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优先考率与乙方合作。
以上全部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均以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的全部内容,是双方完全意思一致的结果,同意的盖章(签字)予以确认并生效,充分遵守并执行。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个人的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对方资质复印件加盖章各壹份,个人的附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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