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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省测绘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省测绘应急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法律规章要求和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组织预案的宣传、补充、修订和调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测绘应急保障预案。省测绘应急领导小组对各地预案制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2009年4月30日《河南省测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测绘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豫测〔2009〕3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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