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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赛选手因操作失误或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损失的按成绩无效处理。
7.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与竞赛有关的物品资料带离竞赛现场。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并着装整齐。
2.赛场除现场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如需要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竞赛办公室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4.各参赛队的领队、教练以及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5.竞赛现场不允许抽烟,大声喧哗,不得影响竞赛其他选手比赛。
九、裁判组织
由大赛组委会聘请省内行业专家组成大赛裁判委员会,负责大赛评判工作。
十、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仪器,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3.竞赛中因不可预测的意外导致选手中断比赛或电脑中存储的数据丢失,由竞赛组委会根据仲裁意见处理。
附件:1.《2010年江门市职业技能大赛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竞
赛报名表》
2.《2010年江门市职业技能大赛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竞赛报名汇总表》
3.《2010年江门市职业技能大赛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竞赛技术文件》
附件1
2010年江门市职业技能大赛 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竞赛报名表
竞赛类别:职工组 编号: 姓 名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手 机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性 别 学 历 邮 编 职业资格等级 电 话 附3张 大一寸 白底彩色照片 个人简历 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010年江门市职业技能大赛 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竞赛报名表
竞赛类别:学生组 编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所学专业 电 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性 别 出生年月 邮 编 所在班级 手 机 付3张 大一寸 白底彩色照片 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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