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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
第二十一届“体育文化节”田 径 比 赛
秩 序 册
主办单位:重庆三峡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三峡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
时间:2014年4月17—18日
重庆三峡学院第二十一届体育文化艺术节
目 录
1、重庆三峡学院第二十一届“体育文化节”田径比赛竞赛规 程??????????????????????????2 2、组织委员会???????????????????????5 3、办事机构 ???????????????????????5 4、运动员守则 ??????????????????????5 5、教练员守则???????????????????????6 6、裁判员守则???????????????????????6 7、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运动员评选条例 ??????????6 8、裁判员?????????????????????????8 9、各代表队人员名单表 ??????????????????10 10、各单位参赛人数统计表 ????????????????16 11、竞赛日程 ??????????????????????17 12、竞赛分组名单?????????????????????19 13、重庆三峡学院田径纪录?????????????????34 14、重庆三峡学院田径最高纪录???????????????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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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第二十一届体育文化艺术节
重庆三峡学院第二十一届体育文化节
“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生身体健康水平,推动群众体育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加强同学之间的友谊,不断提高我校田径运动水平,决定举行重庆三峡学院第二十一届“体育文化节”田径比赛,规程如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2014年4月17日—18日在重庆三峡学院(沙龙校区)田径场举行。 二、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由重庆三峡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主办,重庆三峡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承办。 三、参加单位:学院各教学院(系) 四、竞赛项目:
1、 男子甲、乙组(共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跨栏、铅球(7.26kg),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五项全能(跳远、铅球、200米、跳高、1500米) 2、 女子甲组(共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跨栏、铅球(4kg),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三项全能(100米、跳高、铅球) 3、 女子乙组(共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铅球(4kg),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三项全能(100米、跳高、铅球) 4、 男子乙组(共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铅球(4kg),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五项全能(跳远、铅球、200米、跳高、1500米) 五、参加办法
1、 比赛分为甲组(非体育专业)和乙组(体育专业)
2、 甲组以各教学二级学院为单位,乙组以各年级为单位组队,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
2—4人。
3、 甲组各单位每项限报2人;乙组每单位每项限报4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可兼报接力;
参加全能项目比赛的运动员不可另兼其它单项,可兼报接力;接力项目各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报名时注明运动员性别。
4、 运动员参赛资格: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有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参加比赛时,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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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第二十一届体育文化艺术节
出示学生证,无学生证者,不能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1、 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及修改部分和《全能评分表》。因条件所限,
无法采用规则规定的条款时,将由竞赛组赛前通告各单位。
2、径赛100米,200米采用预、决赛的办法,按预赛成绩录取前6名参加决赛,其余各项径赛采用一次性决赛的办法,如遇异组运动员成绩相等,则按1/100秒成绩决定名次,如仍相等则名次并列;田赛远度项目按前三次成绩取前8名参加后三次比赛。 3、运动员参加比赛的组次,道次或顺序由大会抽签排定。
4、凡参加1500米(含1500米)以上径赛项目的运动员必须体检合格(适合参加该项比赛),并在报名单上加盖学院医院和本单位公章。 七、记分办法
1、 各单项比赛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名次并列者,所得分数平均
分配,无下一名次;全能与接力项目加倍计分;各项报名人数不足8人(队)时,均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
2、 甲组学生破一项学院纪录加9分,破一项学院最高纪录加18分,若同时破学院纪录和
学院最高纪录,只加18分;乙组学生只能破学院最高纪录,破一项加9分;在全能比赛中打破多项纪录者只加两次破纪录分;破纪录分计入团体总分。
3、 在录取团体总分名次时,如遇两个以上单位得分相等,则分别以破学院最高纪录,破学
院纪录项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其余类推。 八、 奖励办法
1、 各单项取前8名(参赛人数不足8人的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颁发证书。
2、 团体总分按照积分高低排定名次,甲组团体录取前六名予以奖励,乙组团体录取前三名
予以奖励。
3、 破学院纪录者,颁发破纪录奖。
4、 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评选4名,颁发奖状;个人以各单位参赛运动员10:1的比
列(男、女不限),颁发证书,裁判员评选10人,颁发证书。 九、 报名
1、2014年4月10日下午17:00点前,各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运动员报名表(电脑打印)交体育与健康学院办公室,一经报名不得更改,逾期不报名者作弃权处理。 十、裁判员
1、裁判长由体育与健康学院教师担任,裁判员由体育与健康学院11、12、13级本专科学生担任。
2、裁判长和裁判员于4月15日晚19:00点在体育馆(百安校区)集中学习和分组。 十一、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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