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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校园暴力问题的初步认识
徐政龙
(市级获奖论文)
【摘要】 通过对教育中遇到的校园暴力事件进行理论上的反思,获得了对校园暴力问题的初步认识。文中,引用了国内学者的大量先进研究成果,初步探讨了校园暴力的概念,列举了几个随手可得的校园暴力案例,分析了校园暴力的危害,探讨了校园暴力的原因,提出了校园暴力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斗殴,打架,侵犯性行为/攻击性行为,校园暴力,青少年犯罪 Keywords:brawl, fight, aggressive behavior, campus violence, juvenile delinquency
引言
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文明的殿堂。可是,暴力事件频繁发生,常常打破校园的宁静,校园成了暴力的重灾区。资料分析显示,目前,中国大陆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15-16岁的少年犯罪案件数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此年龄段正是初中学生。初中学生是校园暴力的主力,小学、高中、大学直至研究生院同样存在校园暴力。因此,任何一位教师或校长都不能断言:我们的学校已经摆脱了校园暴力。
本人从教以来,耳闻目睹和经历过的校园暴力事件不下数百次,其中亲自处理过的也有好几十次。媒体对校园暴力案件的曝光更是目不暇接。处理校园暴力事件是教师和学校领导最头痛的事,而大多数事件的处理过于简单草率,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实质问题。每当学校发生暴力事件,都引起教师们的不安和思索。教育究竟怎么啦?
1.校园暴力概念
1.1校园暴力的基本概念
1.1.1暴力的定义
暴力是一种以强凌弱的侵犯人身权利的极端行为,它具有反人性、侵人权、违法制、悖伦理、伤文明、坏风尚等特点和社会危害、校园暴力就是发生在校园
及校园周边的各种刑事治安案件,主要以杀人、伤害、抢劫、绑架、强奸等刑事犯罪活动为重点、包括侵害在校学生和教师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1]
对于暴力的定义,在学术界没有达成一致。文献表明,即使国际卫生组织,对暴力和校园暴力的定义也不完全一致,但大意是相同的。国际卫生组织(WHO,1999)的定义:
(1)暴力是对自己、他人、群体等广泛地使用体力或其他能量来恐吓,其结果导致了或最大可能导致了受伤、死亡、心理伤害、发展不良或权益剥夺的行为。[2]
(2)暴力是故意使用武力,对自己、他人,或者对一个团体、社区进行威胁或采取实际行动,造成或有较高的可能造成身体的、精神的伤害、死亡,发展为破坏或抢夺的行为。[3]
1.1.2校园暴力的定义
校园暴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校园暴力定义为:由教师、同学或者校外人员针对受害人身体和精神所实施的、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狭义的校园暴力定义为:指发生在校园或主要发生在校园中,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身体和精神所实施的造成某种伤害的侵害行为。
这里所说的校园暴力,特指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生理或心理实施的、达到一定伤害程度的侵害行为。[4]
Zeira等人认为,校园暴力包含严重程度和发生频率不同的多种行为,比如,暗杀、性骚扰、校园殴斗、报复犯罪、欺负、言语威胁和胁迫、体罚、群体犯罪、故意破坏行为和约会暴力。[3] 1.2学生欺负和校园暴力
1.2.1学生欺侮的概念与内涵
欺侮是人与人之间存在的普遍现象,学生之间也不例外,从幼儿园一直到研究院都存在。
欺侮一词的英文为“bulling”。学生欺负表示高年级学生或者同龄人对其他学生的欺辱。常用的术语“欺侮”( дедовщина) 产生于原苏联军队, 本意是指老兵对新兵进行身体或精神的折磨、欺负、虐待的现象, 反映的是军队环境中的士兵之间非法定的关系。“欺侮”的本质在于逐渐将进入本群体的“外人”变成“自己人”。“欺侮”情况下的这种由“外人”变成“自己人”的主要转化标准是此人在本群体的期限: 在军队里指的是服役的年限, 在学校里指的是学习的年限, 在监狱中指的是服刑的年限, 在孤儿院和寄宿学校指的是在那里生活的年限。[5]
学生欺侮主要是指在学校范围内, 以大欺小, 以强凌弱等现象。在大部分班级都有这样被大家所抛弃的孩子, 他们受到同班同学的歧视、戏弄、甚至殴打。在世界各国的学校中,欺侮团伙内也同样具有欺侮现象。[5]
学生欺负的危害:弱小的孩子受到小霸王的攻击、取笑、敲诈勒索,不仅造成物质上的损失,其心理上的不良影响更为严重。受欺负的孩子常常情绪低落,觉得自己无能,害怕上学,担惊受怕,学习、生活都受到影响。[5]
1.2.2校园暴力的表现
暴力是采取身体上粗鲁的、非道德的力量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暴力分为身体上的暴力和心理上的暴力。学校暴力主要是针对本校的同班同学或其他学生实施的侵犯性行为。它主要包括以下行为: 纠缠不休, 说挖苦的话, 嘲弄行为, 抢夺、损坏或弄脏别人的东西, 故意对某人不加理睬, 散布诬蔑诽谤性的流言, 以暴力威胁他人, 毒打, 抢夺财物等。[5]
(1)形式:一是索要钱物,不给就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二是以大欺小、以众欺寡;三是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伤害他人身体,侮辱他人人格;四是同学间因“义气”之争,用暴力手段争短论长;五是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冲动报复。[4]
(2)内容:①性骚扰,指在对方不愿意的情况下的包含性意义的身体攻击和言语攻击,是一种特殊的攻击。②财产侵犯,包括损坏公共和/或私有财产,也包括偷窃公共和/或私有财产。③对人实行的攻击,造成被攻击者的肉体疼痛、伤残和心理痛苦。教师对学生的一些体罚行为如果造成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危害,也属于暴力的内容。
(3)主要类型:第一大类发生于学生之间的暴力行为;第二大类发生于师生间的暴力行为;第三大类是校外不法势力对学校师生实施暴力。
第一大类暴力行为占校园暴力的绝大多数,自然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在学生实施的暴力中,按形式可以细分为几个次类型:①聚众斗殴;②勒索钱物;③随意伤人;④早恋纠纷;⑤性侵犯;⑥人格侵犯等等类型。在国内,因为没有枪支泛滥,持枪杀人事件很少,但持各类凶器杀人事件屡有所闻。在美国,由于枪支泛滥,校园暴力中常有枪杀事件。按内容表现为以下几类: [3]
1)同学之间发生小的纠纷和矛盾,没有及时化解,事态进一步扩大而导致的暴力行为。
2)恃强凌弱,发泄一己的不满情绪,或者达到显示威力,在学生中间树立“威信”,以此来获得“特殊的地位”。
3)好斗好胜心理。一些孩子有强烈的嫉妒心,当嫉妒升级为嫉恨时,他们往往会采取消极的甚至带有毁灭性的行为去达到自己的不正当目的。
4)索利型。有些孩子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通过暴力手段去胁迫、敲诈、勒索、甚至绑架比自己力量弱小的同学。
5)报复型。有些学生成长在有暴力现象的家庭里,当他们遇到矛盾和困难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地用暴力的方式去寻求解决,并借此来发泄自己遭受暴力伤害的不满。这是一种典型的报复性的恶性循环。
6)性侵犯。与异性交往过程中出现的异常行为,常有性骚扰,性侵犯行为。 7)虐待狂型。个别心理变态的学生在伤害别人的过程中,从受害者的呻吟、求饶以及挣扎的无助表情和行为中获得扭曲的快感。
8)充当社会上黑恶势力的校园代言人,为社会不法分子牟取不当利益。 第二大类暴力也有重要比例,而这类暴力中,学生对教师的暴力比教师对学生的体罚次数要少,但情节更为严重。至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实施的体罚,有些也属于校园暴力的内容之一,由于对“体罚”的定义在学术界、法律界、舆论界的界定相当困难,因为教育本身也包含“奖励”、“惩罚”等内容,而惩罚也必定包括体罚。所以,教师在教育过程对学生的体罚是否属于校园暴力的范围,在此不作深入讨论。
具体地说,此类暴力包含以下表现:
1)品学兼差的学生对教师的批评、教育、管理不满,怀恨在心;
2)一些学生由于破坏、捣乱,遭到教师的罚站、冷遇而怀恨在心,尤其是少数体力大、个子高的学生,自尊心特别强而承受能力差,报复心更强;
3)品学一般的学生,由于教师恨铁不成钢,对学生急于求成,批评过度损伤学生的荣誉或施以太大的心理压力而对教师不满;
4)一些即将毕业的学生,由于对在校学习期间产生怨恨,升学无望。所有这些因素,都有可能使一些学生破坏学校财产,攻击教师。
第三大类暴力是校外不法势力对学校教师的攻击和对学校财产的破坏,主要属于两小类:大多是本校毕业的学生,少数是学生家长。
1)本校毕业生实施暴力。本校毕业生中不乏一些品学兼差的学生,对教师的批评教育不接受,尤其是对处分、成绩评定、处理同学纠纷不够合理而感到吃亏、曾经遭到教师体罚而对教师怀恨在心,纠集和勾结社会上的一些帮派势力,伺机报复,实施殴打甚至杀害教师。
2)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攻击,主要是对学校收费的不满,对教师作为学生监护人所承担责任的不满,对子女没有考出理想分数而没有升入理想的高一级学校的不满,因对子女受惩罚感到吃亏的不满,因处理同学间纠纷感到自己子女吃亏而对教师不满等等。由于舆论渠道不畅,家长中,留言飞语广泛传播,一些不明真相的家长受精神刺激而产生对教师和领导的愤怒实施暴力行为。 1.3侵犯性行为
侵犯性行为又称攻击性行为(aggressive behavior),有语言侵犯(攻击)和暴力侵犯(攻击)。通常说的校园暴力,不包括语言侵犯(攻击)。但事实上,校园暴力始终和语言侵犯(攻击)相随相伴。因而,许多文献把语言侵犯(攻击)归于校园暴力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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