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题海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竞争法中的商标权论文

竞争法中的商标权论文

  • 62 次阅读
  • 3 次下载
  • 2025/6/19 0:28:09

本科商标权论文

题目: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权的保护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竞争法中反不当竞争法对商标权及其相关性权利的保护,主要从反向假冒行为来揭示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商标立法不能涉及时的规制方法,和这一行为的规制法律归属,从平行进口限制与否来阐明了在某些国家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冲突。最后从商标权相关权利如商号权,商品包装装潢方面阐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商标权法无法涉及到的领域的规制,和其规制中存在的不足。

关键词:商标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向假冒 平行进口 商号权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权的保护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商标侵权案件,这些案件中有的是关于注册商标的保护,而有些却不是。商标法对商标的保护仅限于注册商标和驰名的未注册商标,而对于其他形式的商标侵权是否予以保护如何进行保护这是个问题。

在竞争法中有关于商标保护的规定还有与商标权相关的其他商品表示的保护性规定,在这些条文中竞争法作为一种补充性规定对于商标法未涉及到的商标及其相关侵权行为予以保护,比如对于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商号),商品装潢等的规定。竞争法对于注册商标也进行了规整,而对于此类行为规整就会与商标法规制相重叠。对于此类情况就会导致对相同的行为适用不同的法律,在法律适用上有一种竞合。对于此类竞合的解决我认为应当将竞争法视为一般的法律,而将商标法视为特别法,利用特别法优先一般法适用原则从而解决此类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既然竞争法是一种补充作用的法律,因此其规定应该预留有法律适用即就是不能完全刚性地规定各种情况下的商标侵权使用问题,实际上完全刚性的规定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随时代的发展商标权及其相关权利的侵犯方式将越来越多,人们不可能完全予以预测,所以作为兜底的竞争法应该富有弹性。

为什么会有竞争法对于商标权的兜底规定呢?这是与商标立法的缺陷性与时代发展密切相关的,是与侵权方式变化密不可分的。比如对于以前的反向假冒

行为商标法就没有考虑到。它是指将别人已经销售的商品购买到以后,将其商标撕去然后换上自己的商标进行销售的行为,这种行为实质是利用了较知名商品的质量来达到对自己商标进行推广,是一种建立消费者认可度的行为。如果咱们从商标法有关规定来分析这种行为不视为侵权。因为商标权法规定了商标权利的用尽原则,它指产品经过商标权人或其代理人许可制造销售后,商标权人对该商品上的商标丧失商标权,任何人再使用销售商标产品不视为侵权,商标权人无权进行管辖。那这种原则规定了已售商品上商标权已经丧失,反向假冒人的商品又是经过合法渠道获得,再销售更换了商标的商品也就不受商标法的管辖。那么难道这种行为就变成合法的了吗?当然不是,我们可以用竞争法进行规制,因为这种行为有搭便车的嫌疑。从竞争法的立法原则来看“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的原则,而反向假冒有失诚实信用原责,公平竞争原则两项原则。对于和其实力相当的竞争者而言,反向假冒主体一般是利用知名或者驰名商品品质来取得消费者的认可,从而获得良好的口碑以提升其商标的认可度,达到一定认可度后将自己的商品销售从而达到推广自己品牌商品的目的,这样其他竞争者的市场交易份额就被不公平的掠夺。对于消费者而言假冒者的商品可能销售的商品品质比较烂,但是由于其前面用的知名或驰名商品品质较好,这样当其销售自己的商品时劣质的商品可能会流入市场,从而导致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还有可能侵害到消费者人身安全权,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为竞争法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从反向假冒这一行为的分析来看,应该是把这种行为归于竞争法内限制,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国家将这一行为列入商标权的保护,这种规定是有待商榷的。

现在的商标法立法有很多的缺陷这也使得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补充有其存在的价值与必要性。这些缺陷表现在在第一,现行商标法律制度对商标权保护的不足。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法只保护已注册的商标,现在我国的商标也保护虽然未注册但是已经驰名的商标,驰名商标为在相关公众中有较高知名程度的商标,比如对于特仑苏牛奶的侵权案件就是将其认定为驰名商标。但是对于未经注册的在一定地域有一定知悉程度的商标就没有相关的保护性规定。第二,商标权保护理论的局限针对商标法律对商标权保护的不足,有人提出修改<商标法>,扩展侵权构成的范围,将他人商标标识作为域名、商号等的未经许可的使

- 1 -

用规定为侵权。这似乎是对商标权人权利维护的最佳模式,它具有明白、确定的优点,法官们可以直接依据法律进行案件审理和裁判。但是,这种侵权范围的扩展直接动摇了商标权取得的基础:商标权的取得是权利人将标识作为特定种类的商品或服务的商标,通过先注册或先使用,从而获得在该种商品或服务领域内以此标识作为商标使用的独占性权利。商号,域名等一般为非商业领域那么这就不符合商标法保护的范围。

再者商标法对于相关于商标商品装潢,商品包装也没有规定,对于商号权尤其需要保护,但是商标法很难涉及到这方面。中国有很多老字号而这些老字号很多又没有注册商标,许多的企业就利用了商标法此处的立法缺陷,对别人的商号进行注册商标,而使得商号权人丧失了商标权,也有可能发生商号权人不能再用其商号的情况。还有一种情况会导致知名或驰名商标的淡化以至于最后被撤销著名商标的情况。比如华龙方便面商标,在我们还比较小的时候华龙方便面因为其品质比较好,收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华龙公司就买了一片地建起了华龙村在其间有很多的方便面厂家进入华龙村,进行小作坊式的生产,并且很多厂家标注了生产地华龙,并将包装进行了与华龙面的相似化,导致了相关公众的误认。以为华龙面的质量下降,从而自然的使华龙面渐渐地退出了市场。因此在进行商标维护的过程中,销售者要熟练运用商标法及其与之相相交叉的反不当竞争法进行维权活动,因此不管是对于消费者,经营者竞争法的补充是相当重要的。

商标权利含有进口权,对于由于商标权的用尽原则实际上平行进口是合法的。平行进口指的是:一个主体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了商品(并且商品是不侵犯商标权的合法商品),从而将该产品进口至另一国从而与该国的该产品的许可销售者进行竞争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很多国家认可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可以消除某些产品的价格垄断,一国的相同产品可能在另一国的价格卖价很高,因为另一国可能对该产品定价高以实现对自己弱势企业的扶持效果。但是如果允许平行进口就会,使得该产品价格变低从而实现价格竞争,这种行为一定程度上是对于有效竞争是服务的。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的弱势企业许多的发展中国家不能够允许平行进口,这样它就在商标权法中规定了平行进口是一种被商标法禁止的行为。这样就同一个问题在某些国家的商标法和竞争法中就有了相互冲突的规定,这样根据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规定就适用商标法进行处理,这也是有时

- 2 -

候商标法与反不当竞争法相互冲突。

再有反不当竞争法对于商标法没有规制到的但是与商标权相关的其他权利的规制。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二)项将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以规制。这是商标法所没有规制到的,因为这些可能有的丧失了新颖性,有的设计比较烦冗,不符合商标规制条件,但是很多人买东西只看包装来判断是否为自己想买或者选定的商品,而对于商标较少的注意到,这样如果不对这样的行为进行规制就会导致许多消费者误认。比如承德杏仁露案件,许多的商家对杏仁露的商品命名为露露并进行字体扩大和承德杏仁露采用相似的包装,只不过承德杏仁露商标是露露。这样的情况下,别人没有假冒露露商标,也没有使用露露商标作为商标,只是将其申请为杏仁露名称,这样商标法就无法对此行为进行规制,但是我们如果利用第5条第二款规定就是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行为是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侵权行为。

虽然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商品包装装潢的侵权行为规制是有一定的不足的。因为此处规定的知名商品是不够明确的,而对于其认定有较强的主观意愿,1995年7月6日公布了《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对其给出了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本规定所称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同条第2款规定:“本规定所称特有,是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非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并具有显著的区别性特征。”但是这里的规定会产生漏洞使得商家进行利用,因为我国采用的判定原则是其他人有意假冒的商标一般为知名商标,所以有的经营者就提前买通小型类似生产厂家对其商标进行侵权或对商品包装、装潢进行侵犯,从而获得著名或驰名商标的称号,这也是竞争法保护所欠缺的地方。

总之我认为竞争法与商标法保护相互补充,也有交叉,当然也有保护的冲突,与保护的不足(过度保护)。

参考文献:

[1] 种钊明 主编 盛学军,江帆副主编 《竞争法》 法律出版社 [2] 李双华. 论知识产权的竞争法保护机制及其完善[ J] . 科技与法律, 2002,(4)

[3]吴汉东.知识产权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 3 -

[4]冯晓青,张泽吾.知识产权权利冲突解决方式之反思[J].电子知识产权,2002,(6).

- 4 -

搜索更多关于: 竞争法中的商标权论文 的文档
  • 收藏
  • 违规举报
  • 版权认领
下载文档10.00 元 加入VIP免费下载
推荐下载
本文作者:...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

文档简介:

本科商标权论文 题目: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权的保护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竞争法中反不当竞争法对商标权及其相关性权利的保护,主要从反向假冒行为来揭示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商标立法不能涉及时的规制方法,和这一行为的规制法律归属,从平行进口限制与否来阐明了在某些国家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冲突。最后从商标权相关权利如商号权,商品包装装潢方面阐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商标权法无法涉及到的领域的规制,和其规制中存在的不足。 关键词:商标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向假冒 平行进口 商号权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权的保护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商标侵权案件,这些案件中有的是关于注册商标的保护,而有些却不是。商标法对商标的保护仅限于注册商标和驰名的未注册商标,而对于其他形式的商标侵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单篇付费下载
限时特价:10 元/份 原价:20元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
Copyright © 云题海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2595号-3 网站地图 客服QQ:370150219 邮箱:3701502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