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15#楼施工组织设计 - 图文
先定标准、定样板、定做法。
5.2.4为便于拆模,保证混凝土表面质量,组合式钢模必须涂刷隔离剂,拆模后模板表面清理干净,木模须浇水润湿,各类模板拼缝应严密防止漏浆影响质量。对混凝土工程易发生的质量通病如拆模后掉角、漏浆、烂根、气泡、钢筋位置不准、露筋、保护层不够等问题均须制定有效预防措施并付诸设施。
5.2.5焊工必须有合格证书,各种焊缝焊条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专人检查,不合格者重焊。
5.2.6地面与楼地面工程:
5.2.6.1地面施工时,应避免损坏门框、墙面。防止压砸已完成的地坪及墙面,保护水暖立管、电线盒等;施工时保护好地漏、出水口等部位的堵口,以免灌入砂浆、石子、废浆等造成堵塞。
5.2.6.2地面湿作业时应防止污水渗漏造成外墙饰面及下层的墙面、顶棚的污染。 5.2.6.3要求养护的地面应保证有足够的养护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上人。地面完成后要覆盖,防止色浆、油灰、油漆的污染;同时设置防护措施,防止磨、砸造成缺陷,对楼梯踏步、门厅等部位应加强保护。
5.2.6.4楼梯踏步粉好后,可在踏步面砌砖或加铁角护口等,临时保护措施。 5.2.7门窗工程:
6.2.7.1门窗进场如堆放,应分码放整齐,垫离地面20—40厘米,上面用苫布盖好,防止曝晒干裂或受潮锈蚀等损坏。
5.2.7.2已安装的门窗应采取保护措施,木门框用铁皮、旧车胎或钉木条保护。铝合金窗框,除所包的塑料膜保护层外,在门窗高度1/2以下部位再包加一层保护。施工中严禁将脚手架等重物搁置在窗档上作为支或固定点使用。防止砸、碰损坏,防止门窗位移变形。
5.2.7.3抹灰时,应先核查门窗的垂直度及位置正确后才能开始抹灰,门窗表面不得污染。
5.2.7.4已安装的门窗扇应采取必要的防风、防雨措施,避免损坏门窗,防止雨水侵
内部装饰。
5.2.8装饰工程:
5.2.8.1内墙饰面时,应保护好墙上的预埋件、电线槽盒、水暖设备预留洞等按要求尺寸留置。
5.2.8.2外墙饰面时,除应保护好墙上的预埋件、预留洞口外。还应注意多工程穿插,自上而下逐层完成清理。
5.2.8.3翻拆外脚手架前,应先清理干净架上杂物,防止撞坏门窗,窗台等外墙饰面。 5.2.8.4油漆、涂料施工前,首先清理好周围的环境,防止尘土飞扬,影响油漆质量,每道油漆完成后,都应将门窗固定,防止窗框粘结,并立即将滴在地面上、窗台上、墙面上及五金上的油漆清擦干净。
5.2.9卫生器具:
5.2.9.1卫生器具安装前应进行全面检查.
5.2.9.2安装过程中要有保护措施,支架有紧贴与器具吻合。 5.3工种岗位技术培训
5.3.1各工种、各班组人员全部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5.3.2各工种、各班组上岗前施工员必须对其在技术质量进度等方面作出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在施工中认真检查执行情况。
5.4先进施工工艺
5.4.1钢筋要集中配料,以降低钢材损耗,尽量采用新型高压钢材,以降低成本; 5.4.2合理安排各工序衔接,所短工期,减少工日数,降低人工费成本; 5.4.3采用早拆可调支撑加快模板周转。 5.5送样检测,见证取样保证措施
5.5.1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5.5.2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
5.5.3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安全文明施工技术组织措施
6.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管理小组,实行安全值日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安全管理小组由各作业队的队长,班组组长施工员及各专业工种的负责人组成。
6.2特殊作业人员
6.2.1各工种进场前,项目部要组织安全教育贯彻有关安全文件精神讲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对企业队各班组进行安全生产书面交底双方签字对安全生产引起高度重视。
6.2.2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无证不合格者一律不能上岗。
6.3安全设施准备情况
6.3.1进入现场所有人员一律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全部系安全带,并设有用以保证安全的防护网。
6.3.2提升散装材料、钢管、模板等必须捆绑牢固并保持平衡方可起升,外墙肢手架必须有围护栏板和安全网。加强机电管理专人专机、非机电人员严禁动用机械设备,各种机械要有专人保护,接地接零装设漏电保护器。
6.4安全防护措施
6.4.1为强化本工程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建设部《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6.4.2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的各施工单位和人员。
6.4.3在施工中严格遵循建筑施工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文明施工。
6.4.4在施工中必须贯彻“管理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摆正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全方位控制。
6.4.5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观念,安全制度要有严肃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6.4.6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6.4.7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证体系、安全“三项机制”(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并行之有效的动作。
6.4.8积极参加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清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6.4.9及时向甲方提供事故情况及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如实向甲方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6.4.10为更好的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有效的管理,进步安全检查工作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现场设安全科。
6.4.11安全科负责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协调管理,安排部署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重大激动。加强安全“三项机制”的管理。
6.4.12安全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6.4.13为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进入现场作业的人员(包括外包干、民工、临时工)一律实行佩戴胸卡作业制度,胸卡上要有其照片,并注明其姓名、工种、年龄、队伍名称等。没有佩戴胸卡者,一律不准进入现场作业。对施工车辆发给通行证,并在施工区内限速行驶。
6.4.14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榆或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出具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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