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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来关于摩梭人走婚习俗研究综述
作者:王婷
来源:《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2015年第05期
摘要:在今天的青藏高原和云贵高原的交界处,至今居住着一群以母系家庭为主的摩梭人,生活在云南的一支被划为纳西族,在四川的一支被划归为了蒙古族,主要聚居地是云南宁蒗县永宁坝子以及泸沽湖畔。摩梭人虽然被分为两个民族,但是这两支摩梭人在生活方式,社会习俗等方面有着很多的相同之处,本文主要从其婚姻形式—走婚对摩梭人进行一个深入的了解。
关键词:摩梭族;走婚
近年来由于摩梭人的“走婚”逐渐走进人们的视线,得到了国内外专家学者与社会各阶层人到此地通过探访、考察、旅游等方式对古老的母系家庭进行分析研究,加强了摩梭人与外界人的联系与交流,为其注入了新的“血液”。但在“走婚”制成为热点的同时,我们应该更加深入思考究竟走进摩梭,会为我们以及摩梭人带来什么。本文主要是将近十年来学者们对其的研究进行一个综述。 一、“走婚”来源
今天仍有部分摩梭人至今过着母系氏族公社的生活,女性在生产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所生子女、姓氏与财产都一律从母,但是与原始社会的那种母系氏族公社是有本质区别的。那么为什么摩梭人在经历漫长的历史融合与交汇中仍然保留着走婚制的婚姻形态是我们要探索的首要问题。徐旌的《摩梭人之民俗文化探析》①中将其归纳为4个方面,从政治、经济、传统观念和自然社会的角度为我们探析了在历史的变迁中,母系家庭和走婚制是如何保存下来的。李晓霞的《财产制度视角下中国古代婚姻形式探讨》②中,认为在母系社会中女性占主要地位,主要原因在于父亲在财产继承和支配上没有权利,女性却掌握着绝对的支配权利。赵鹏的《泸沽湖畔走婚文化的当代抉择》③一文中,也对摩梭社会中对女性的尊重与崇拜的原因作了一番探究,认为母系并不等于母权,女性在家庭中只是担当掌管一切杂事抚养下一代的任务,而男性即没有财产支配却对整个家庭的未来做出长远规划,担当了重要角色,因此摩梭人重女不轻男,舅舅在摩梭人的生活中也是具有重要的作用。张清,冯书剑的《摩梭走婚:一种法律社会学分析》④一文里,对摩梭人的“走婚”起源提出了另一种说法,认为摩梭在元代之前是存在父系家庭制的,并不是从始至终都是以母系家庭生活,同时也阐述了“走婚”的合理性以及纠正了摩梭并不是一个无父无夫的群体。 二、“走婚”形式
摩梭人的“走婚”,对于我们今天的人来说,并不是我们所认为的杂婚,群婚,乱婚,他们的“走”就意味着男方到女方家“走走”,婚姻是走动着的,并不是固定的。王琳的《母系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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