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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投标文件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要求分开密封,技术标和商务标都应准备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正本”和“副本”,若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 17.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确认。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妥善的包装密封,并在封皮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8.2“正、副本”封皮上均应注明: (1)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封面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将“迟到”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8.3如果投标文件未按18.2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8.4 投标人还应将商务标文件正本里已填好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和投标保证金(现金或汇票)一起装入一个单独密封的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放入商务标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18.5注意事项:“技术标”中不能附有报价单或报价条款。 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9.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单位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内直接送到。 19.2招标单位可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推迟招标日期。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日期履行。
19.3电报、电话和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招标单位将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招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消的通知,应按第17、18和19条规定进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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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标注和递送。
21.3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1.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否则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开 标
22、开标
22.1招标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的代表响应招标单位的邀请可自愿出席。为便于招标现场的技术交流和答疑,投标单位必须派技术人员参加。
22.2开标时若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与其投标文件在内容上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为准;若投标人的撤消投标通知按第21条要求送达,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打开。
F、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23、评标
2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单位组织有关方面的代表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珲春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开标后,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则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若大写与小写数字间有出入,则以大写金额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废除。
24.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小组将确定每一标的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24.3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合理的竞争地位。
24.4评标小组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4.5评标小组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前提是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25、对投标文件的评估
25.1评标小组将对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25.2评标的主要内容是:球墨铸铁管线DN600管线招标的技术参数,管件、接头等的质量和价格、可靠性、寿命、交货期、运输条件、售后服务、零配件供应价格和企业信誉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列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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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确定最低评标价中标
26.1确定最低评标价中标的评估原则: A、 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B、 报价合理,对买方最为有利;
C、 在买方承受能力内,性能价格比最为合理; D、 良好的技术服务和企业信誉;
E、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列的其他内容。
26.2最低评标价标是基于各种评标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它并不一定是最低报价的投标。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评标小组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并不排除邀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某方面的内容作进一步协商的可能。
28、保密
28.1开标后,参与招标的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8.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G 授予合同
29、资格后审
29.1评标小组将审查所选择的,最低评标价标的投标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29.2审查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基于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评标小组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文件资料。
29.3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亦将被拒绝,评标小组将对下一个最低评标价投标做出类似的审查。
30、授予合同的准则
30.1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而并非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1、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31.1评标小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幅度内,对“球墨铸铁管线DN600×9.9招标”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32、评标小组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2.1评标小组有权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和直至取消招标过程,从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由此造成给投标人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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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对此亦不作任何解释。
33、中标通知
33.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33.2招标单位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随即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未被接受,但可不必说明理由,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3.3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使用方)签订合同。 35、履约担保
35.1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提供了所有标的物和服务后给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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