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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交通职业学院
大 学 生 艺 术 团 章 程
大学生艺术团2011年11月
郑州交通职业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郑州交通学院大学生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是由校内具有艺术特长的学生自发组织建立,代表郑州交通职业学院大学生整体艺术水平的群众业余文艺团体。
第二条 艺术团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文艺形式反映大学校园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培养提高高大学生的综合技能。
第三条 艺术团的任务:深入学生生活,宣传党、团和学校的思想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的艺术文化传统。定期进行艺术训练和汇报演出,丰富师生的艺术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要以演出交流活动为主,加强与社会文艺界联系,代表我校参加各项文艺演出及比赛。
第四条 本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自身特点开展会务活动。
第二章 目的
第五条 贯彻落实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精神。 第六条 提高大学生的艺术修养和艺术水平。
第七条 为学院有关大型活动提供艺术骨干和高质量艺术节目。
第八条 丰富我院同学的课余文化活动。
第三章 组团方式
第九条 由院团委牵头,艺术教研室和团委共同创建。 第十条 聘请我院艺术教研室等部门和省市、校内外专业老师为指导老师(聘请办法另定)。
第四章 机构组成及职责
第十一条 艺术团组织机构设置:
艺术团设名誉顾问一名、名誉团长一名、艺术总监一名、正团长一名、团长助理一名、副团长两名、指导老师若干、各部正副部长各一名;其中艺术团团长由学校团委任命,艺术总监由艺术团专职老师担任,根据节目编排情况适当聘请指导老师,各部部长均由学生担任。 第十二条 艺术团组织机构职能 (一)艺术团团长
1.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需要,全面负责艺术团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艺术团工作计划的制定、督促、检查及其艺术团内的表彰奖惩等工作;
3.负责全团的正常运作及对外演出业务,使艺术团不断发展壮大;
4.抓好艺术团成员的成员的思想建设,充分调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负责协调艺术团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5.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艺术总监
1.对艺术团的整体训练规划,节目排练计划的制定节目,排练计划进行落实和指导;
2.负责各专业的训练规划及排练计划的制定、安排的审核; 3.组织一年一度的招生和考核,及时向团务会反映各专业成员的各方面情况; 4.协助团长开展工作 (三)指导老师
1.负责专业成员的专业训练和专业素质的提升,每周定期训练1~2次,每次1至2小时;
2.认真对待每次训练,对学生认真负责,教学严谨;每次训练务必准时到场,不得迟到,若有必要须提前到场进行准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训练须向艺术总监请假,并提前向团员说明;认真填写艺术团指导老师上课情况表。 (四)办公室
1.负责管理艺术团日常工作;
2.负责文件的整理、归档、立卷工作;负责来信、来函的处理及来访的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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