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信基站机房综合代维服务集中招标项目框架协议 商务规范书
目 录
第一条 协议主体 .............................................................. 3 第二条 协议履行期限 .......................................................... 3 第三条 双方权利 .............................................................. 3 第四条 双方责任 .............................................................. 4 第五条 代维费用及付款方式 .................................................... 5 第六条 安全条款 .............................................................. 8 第七条 保密条款 .............................................................. 9 第八条 违约责任 .............................................................. 9 第九条 不可抗力 ............................................................. 10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 10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 11
附件
附件1:安全生产协议 附件2:维护现场安全协议书
附件3: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详见投标文件) 附件4:服务范围及报价表 附件5:廉政承诺书 附件6:保密协议
附件7:站址(点)维护交接单及站址(点)维护工单 附件8: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9:塔房及配套设施修理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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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机房综合代维服务集中招标项目框架协议
甲方:【分公司】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 分公司】公司同时代表其子公司、分公司共同作为“甲方”
乙方:【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为满足公司基站机房综合代维服务需求,根据现行法律及通信行业管理规定,以及相关
通信设备维护规程,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承担服务范围包括基站机房及动力配套、外市电引入、室分等归属于公司资产的巡检、维护、故障抢修、日常维修,基站发电、租金及电费缴纳、基站及配套随工等代维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主体
1.1甲方是依中国法律设立,并享有合法运营电信基础设施的企业。 1.2 乙方是依中国法律设立,并拥有完成本协议所规定的项目资格的公司。 第二条 协议履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在满足下述3条原则中任一条的,协议有效期自动终止。
1)公司总部针对本项目组织统一采购且新的采购合同已生效的; 2)甲方组织新一轮相关产品或服务集中招标,且合同已经生效的; 3)实际采购金额超过本框架协议金额的。
因上文所述终止或有效期结束后,本协议代维服务未全部完成,且合同双方对合同价格继续执行均无异议;或虽已完成、但因某种原因一方认为合同价格有继续延续的必要,且合同另一方对合同价格继续执行无异议,合同价格有效期可适当延长,具体延长期限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 双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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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甲方权利
3.1.1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维的维护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对设备运行质量进行测试,对维护报表及现场记录进行核查,发现乙方有违反协议规定的情况时,有权根据协议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2若甲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在15日内不能完成整改,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代维资格,停止支付代维酬金,直至终止本协议。
3.1.3甲方有权根据己方上级要求及实际情况修改维护内容要求及技术标准,并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次日开始执行,为此而增加的维护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修改内容经双方确认后作为补充协议共同遵守。如果乙方不同意修改的,则本协议终止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1.4对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人员人身伤亡、设备严重损坏、重大网络事故的,乙方除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责任损失,甲方有“一票否决” 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3.2 乙方权利
3.2.1乙方享有本协议规定的设备和设施的代维权。 3.2.2乙方有权根据代维协议获得代维酬金。 3.2.3乙方有权向甲方反映维护中出现的问题及建议。 3.2.4乙方有权及时获得维护技术要求及设备的相关资料。 第四条 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甲方各地市分公司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便利。
4.1.2为搞好代维工作,甲方每月定期与乙方召开月度沟通会,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 4.1.3协助乙方与维护站址(点)房主或房产所有方(业主)搞好关系。 4.1.4甲方应在协议生效前与乙方做好设备完好状况的交接工作并填写相应记录。 4.1.5甲方向乙方通报站址(点)相关设备运行情况,并配合反馈相关信息,不定时组织代维抽查,以确认乙方的工作是有效和积极的。对甲方提出的意见,乙方应作相应调整。 4.1.6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维工作所需的备品、备件。 4.1.7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做好技术培训。 4.2乙方责任
4.2.1 乙方必须保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综合代维相关资质等相关证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4.2.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代维协议和甲方各项有关维护、代维的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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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4.2.3乙方必须确保代维期间甲方的基站机房及动力配套设施、室分系统的安全,设备完好及运转正常,及时缴纳租金和电费,随工及上站配合到位,做好基站发电、日常维修等服务,相关指标符合规程要求。发现设备故障和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及时通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拖延处理故障时间(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除外)。发生重大故障时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4.2.4乙方在维护作业当中,如需临时对运行设备进行断电操作(如更换蓄电池等)时,为防止因供电中断等事故发生而影响站址通信的正常运行,应提前1日通知甲方,否则按违规处理,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2.5因乙方维护人员疏忽职守,不按维护规程操作造成甲方设备被盗、设备或机房损坏、损毁等由乙方按甲方购买的价格全额赔偿,造成第三方损失的应全额承担第三方赔偿及损失。
4.2.6做好与工程有关的相关工作:
4.2.6.1工程施工的配合工作,如开门、勘查、现场管理、钥匙管理等;
4.2.6.2负责设备加电前的检查,未达到甲方规范要求的,应向工程施工单位建议暂不加电; 4.2.6.3参与工程初验和终验。
4.2.7 乙方保证积极组织车辆、设备和人员,配合甲方及其客户(运营商)进行网络设备安装、开通、调测以及设备清洗和设备保养等工作。
4.2.8乙方维护所需工具及仪表乙方自备,乙方因维护需要,经协商借用的甲方仪表,因使用不当、保管不善而造成仪表损坏,乙方承当赔偿责任。
4.2.9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值班申告电话号码,并保证7*24小时有人接听。
4.2.10乙方必须及时完成甲方提出的代维工作及双方商定的服务范围工作。乙方不得将代维工作的全部或部分违法分包或转包给其它公司。 4.2.11乙方不承担一切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造成的损失。
4.2.12乙方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各项维护作业计划,并及时如实上报。 4.2.13乙方要积极采取措施提高维护技术水平,提高维护质量,降低维护成本。
4.2.1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上报格式定期上报维护情况、代维人员情况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条 代维费用及付款方式 5.1代维费用
5.1.1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依据经甲方各地市分公司签字确认的实际代维工作量,向乙方结算。乙方同意依据本协议及其附件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相应代维服务并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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