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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石桥镇中心小学新建中心幼儿园教学楼施工
招 标 公 告
赣榆区石桥镇中心小学 的 赣榆区石桥镇中心小学新建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工程 已经 赣榆区发改委(赣发改服[2014]351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国有 ,现已落实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本项目总投资717万元 ,项目总建筑面积 3500平方米 。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赣榆区石桥镇中心小学新建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工程施工
2.本项目标段编号: GYX20141100102 3.工程地点:赣榆区石桥中心小学院内
4.工期要求: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01-15至2015-08-03,总工期200日历天
5.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495万元
6.招标内容:土建、水、电、消防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报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其它条件:
1、外地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 外地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注册分公司,并在连缴纳有关税收,在投标前为此必须做出承诺(详见连建管[2006]308号文)。
2、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文件,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投标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大于或等于60%得分(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注: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
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2、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4)05号文、连
清办【2014】4号文。计入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在未解禁的情况下,将不准予报名。
3、执行苏建管企(2008)19号文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省辖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外省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三级项目经理除外”;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
4、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5、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缴责任。
6、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保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赣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7、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经资格审查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8、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9、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及连建管【2011】110号文《关于引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10、依据建市[2007]72号文规定,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
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11、⑴、拟派项目经理的“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 证明:依据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件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 证明查询采用投标单位信用承诺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并加盖单位公章;
⑵、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人应对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报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12、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3】4号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合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登录连云港建设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lygztb.com.cn),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的购买从网上自行下载。
5.1 请申请人于2014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23日之间登陆连云港建设工程招投标网站-工程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逾时不再办理。 下载时如有不明之处请联系:广联达软件 刘书丹18651253807。
六、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方法一)
(1)定义: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得分最高且相同时,推荐评标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评标价也相同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一个百分点的扣1分,每低一个得百分点的扣0.5分, 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七、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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