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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分细则
“体育道德风尚奖”甲组评二个,乙组评选一个。得分高者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锦旗。
“体育道德风尚奖”总分为100分,分纪律、卫生、宣传、参赛率、精神面貌,其他六个项目评分。
一、纪律25% 1、开、闭幕式
各队按规定的要求入场、退场,要求不迟到、早退、缺席,遵守会场纪律。
2、运动会
运动会期间每天早上各年级、各系运动员按时到位,由组委会统一指挥。不迟到、早退、缺席、队伍整齐。运动会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出比赛场地。各班必须在规定的场地进行活动。严禁在跑道内观看及围观记分台,不许在场内乱跑。
二、卫生20%
爱护场内卫生,不准乱扔果皮纸屑,各班活动场地内,必须时时保持清洁。
三、宣传40% (一)校内宣传10%
宣传标语用透明胶带纸,只能张贴在田径场周围,不能张贴在其它地方,运动会结束第二天各班将标语清除。
(二)运动会宣传30%
3
1、场内宣传10%
各班必须在规定的活动场地张贴标语、宣传画等,要求美观、整洁。
2、广播稿20%
广播稿要求内容健康,书写工整,及时反映比赛情况,宣传好人好事。
数量10% 各班上交稿不超过100篇,超过作废,不合格的稿件作废。
质量15% 稿件分合格稿件、好稿件、优秀稿件,播出稿件在优秀稿件中选定。
四、参赛率5% 五、精神状态5%
各年级、各系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运动会,进场、出场情绪高昂,赛场上奋力拼搏。
六、其他5%
在运动会上涌现的好人好事给予表扬加分,违反竞赛规则,不服从裁判员,弄虚作假,陪跑给予批评并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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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会 纪 律
一、服从大会统一指挥,遵守田径竞赛和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运动员按时参加比赛,不要中途随意弃权,比赛完毕,立即退出比赛场地。
三、兼项运动员,在遇到田赛与径赛发生矛盾时,一律先向田赛裁判请假,按时参加径赛比赛,然后再参加田赛比赛,超过当轮比赛不再补赛。
四、起跑一次犯规给予警告,第二次犯规取消比赛资格,不准中途陪跑,若陪跑即取消被陪跑同学的参赛资格并进行广播批评。
五、运动员比赛必须服从裁判,不许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除取消其名次外,并在总结会上提出批评。
六、要顾全大局,加强团结,互相学习。讲文明,讲卫生,赛出风格,赛出水平,爱护体育场地各种设计。
七、裁判员工作人员要大公无私,认真负责,做到公正准确,防止错误,严格执行田径规则。
八、田赛和径赛均提前三十分钟检录,检录完后统一入场。 九、除裁判员、工作人员、运动员外,其他学生不得进入田径场。800米以上(含800米)长距离项目允许两名学生陪护参赛运动员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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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委 员 会
顾 问:彭小奇 主 任:童小娇
副主任:佘向军 黄依柱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杰文 江正云 刘澍心 刘祥清
任晓晴 朱承学 朱建伟 陈月林 佘国强 何 文 李晓君 陈志武 罗 昂 范迎春 赵小群 祝 娅 袁向荣 彭月英 蒋 蓉 阎 颖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委员会
何 文 陈志武 赵小群
仲 裁 委 员 会
黄依柱 朱建伟 祝 娅
资格审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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