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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配件买卖代理合同
委托销售人:无锡金腾摩配商行 樊 俊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销售人:南陵创新摩托车 周小祥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总代理摩托车配件类型
宗申、力帆、福田、二轮、三轮车原厂配件、重庆、程龙、风冷、水冷套缸系列部件~豪爵铃木套缸、迅腾马达、超越离合器、鼎悦电器~原厂机油、各种维修配件等。
二、甲方委托乙方在南陵县总代理销售甲方以上的产品。
三、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摩托车配件~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摩托车配件质量标准。必须是在《全国摩托车配件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配件。
四、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配件,合格证书,进口配件,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五、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乙方必须每年销售甲方总代理的摩托车配件,各种类型,合计金额应为壹佰叁拾万元,,130万元,~其它各类应为伍拾万元,,50万元,~必须在四个月内付完全部现金。
七、乙方每年销售完成甲方所要求数量金额后~甲方必须返还乙方金额壹拾捌万元整(,18万元)。
八、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 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当地司法仲裁。
九、甲乙双方各自认真遵守以上各项条款~如有一方违约~按违约金额壹拾捌万元,,18万元,处罚。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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