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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来宾市道路运输企业 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方案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道路运输行业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在保障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健康的前提下,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自治区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桂安委〔2013〕5号)及《转发<自治区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来安委办〔2013〕19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上岗制度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全面提高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防范意识为重点,以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努力提高道路运输企业全员安全素质,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行业全员安全培训组织和考核体系,实现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全覆盖,切实减少“三违”行为,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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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目标
按照各级安委会(办)相关要求,大力推进道路运输企业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通过加强对全市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全面培训。使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使所有企业的从业人员普遍接受一次系统的、与所从事岗位密切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在此基础上,基本形成适应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要求的安全培训长效机制,使全行业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
三、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基本知识; (二)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制度;
(三)工作岗位安全环境、职业危害及危险因素; (四)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五)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包括自救互救方法)、事故应急救援;
(六)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和维护; (七)有关事故案例; (八)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所有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学时(32学时);所有新上岗、在岗、转岗的一线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安排上岗作业。其中:危化品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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