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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药房目标责任书
甲方:内蒙古XX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内蒙古XX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营销中心
为了发挥整体效益,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按照董事会与股份公司总经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经双方协商,确定2004年北京营销中心的目标责任如下:
一、责任期: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二、承包责任: 1、经济指标:
(1)代理洁白胶囊销售额:2000万元,利润140万元; (2)代理清开灵滴丸销售额:1200万元,利润120万元;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得出现负数; 2、其他目标:
(1)负责在第一季度完成组建北京营销中心工作;
(2)上半年选择代理品种,并于原销售队伍和销售网络对接上,并在原来基础上增加70-80%;
(3)下半年争取将复方甘草片、苦参碱冻干粉针、当归油滴丸等系列产品投放市场,为明年销售奠定基础。
3、全年不得发生重大伤亡、消防及其它安全事故。轻伤人数不超过员工总数的1%人次。不得发生5000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按照工作程序和制度要求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接受甲方提出的奖罚。
(2)甲方为乙方核定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受信额度,在额度范围内由乙方报甲方审核批准,并帮助协调贷款银行。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对乙方经营活动有指导、服务的义务。
(2)甲方为乙方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并帮助乙方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3)甲方有帮助乙方解决流动资金和协调融资的义务。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对所负责的企业有日常经营管理的权利。 (2)乙方有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的聘免权,以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用工自主权。
(3)乙方有权在甲方授信信贷额度内融资的权利。 (4)乙方拥有市场开发计划和营销方案的决定权。
(5)乙方拥有内部经营运作方式及组织结构设置的自主权。 (6)乙方拥有预算内资金使用的自主权。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要建立健全营销体系,加强营销队伍管理,树立XX形象。
(2)、乙方要经常定期不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不得发生呆帐、坏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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