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建七局西南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5.6修订版
质量或安全事故; 3.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供应能力出现重大问题; 4.不按合同约定和没有双方签认依据存在恶意讨要行为的; 5.被国家或地方等专业媒体披露有违法行为或者生产不合格产品的; 6.被股份公司(含系统内单位)认定为“不良行为供应商”的; 7.其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情况; 8.其它原因被确定为黑名单的。 4.2.2 分级认证:
1)A级(优质)认定
考核认定:B级企业达到A级标准后,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向工程局推荐申报,局工程管理部按相关评定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后由局予以发布。
2)B级(优秀)认定
考核认定:每年由采购部和工程管理部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评选,评选结果报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列为公司优秀供应商。(评定数量根据公司每年优秀供应商评选方案确定)
3)C级(合格)认定
考核认定:每年由采购部和工程管理部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评选,评选结果报采购工作小组审核后列为公司合格供应商。
4)D级(不合格)认定
考核认定:每年由采购部和工程管理部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评选,评选结果报采购工作小组审核后列为公司不合格供应商,纳入《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册》予以发布,并限制参与后续的招标采购活动。
5)E级(黑名单)认证
考核认证:每年由采购部和工程管理部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评选,评选结果报采购工作小组审核后列为公司黑名单供应商,纳入《公司黑名单供应商名册》予以发布,并禁止参与公司的一切招标采购活动。 4.3 分级更新与调整
4.3.1 分级认定供应商的资格在评定期内有效,到期后根据下一轮评价结果调整相对应的级别。
4.3.2 供应商在一年内有符合D/E级标准情形1次以上的,可直接降为D/E级。
4.3.3 近2年内与公司无合作的供应商,再合作需重新履行准入程序。 5 供应商使用 5.1 分级供应商使用
5.1.1 局重点工程、特大型项目及投融资项目(指50万平米以
上或造价10亿元以上的项目),主体结构必须使用A级分包商承担施工任务。
5.1.2 局级重点工程的大宗物资及大型机械设备的采购,原则上应选择A级供应商作为主要供货单位。
5.1.3 局和公司按照项目重要程度和规模,分级使用供应商,原则上优先选择使用级别较高的供应商。 5.2 供应商的激励与约束 5.2.1 A级供应商
1)资格审查豁免权;
2)公开招标项目自动推送消息;
3)可通过议标方式选择A级供应商承担局重点工程及特大型项目的施工任务和物资供应业务;
4)A级供应商参与投标时,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5)A级分包商按分包合同价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可以应付账款抵转履约保证金,也可一次性向局财务部门交纳履约保证金300万元,不再按单项合同逐个交纳履约保证金;
6)公司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获得工程质量奖项/安全文明公司/观摩工地给与一定额度的奖励,以奖补价、优质优价,单价突破商务控制价时,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
7)A级分包企业承担局重点工程、投资项目、特大型项目施工任务时,进度款支付以局相关文件执行或者按投标文件约定执行;
8)参与一般项目招标采购时,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中标权;
9)在履约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将视情况按相关规定予以降级处理等。
5.2.2 B级供应商
1)在资格预审时有豁免权; 2)公开招标项目自动推送消息;
3)B级供应商投标时,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4)B级分包企业应按分包合同价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可以应付账款抵转履约保证金,也可一次性向公司财务部门交纳履约保证金200万元,不再按单项合同逐个交纳履约保证金;
5)参与一般项目招标采购时,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中标权;
6)在履约的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将视情况按相关规定予以降级处理等。 5.2.3 C级供应商
1)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3)公开招标项目自动推送消息;
4)在履约的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将视情况按相关规定予以降级处理等。
5.2.4 D级(不合格)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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