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电力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5.7.2.11 水上作业 水上作业有稳固的施工平台和梯道;临水、临边设置牢固可靠的栏杆和安全网; 平台上的设备固定牢固,作业用具随手放入工具袋; 作业平台上配齐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和通讯工具; 作业人员正确穿戴救生衣、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带; 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雨雪天气进行水上作业,采取防滑、防寒、防冻措施,水、冰、霜、雪及时清除; 遇到六级及以上强风等恶劣天气不进行水上作业,暴风雪和强台风后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施工平台、船舶设置明显标识和夜间警示灯。 5 ①水上作业的施工平台或梯道有缺陷,或临水临边的栏杆和安全网有缺陷,扣1分/处; ②施工平台上的设备固定不牢固,或作业用具未放入工具袋,扣1分/项; ③作业平台上的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通讯工具有缺陷,或作业人员未正确穿戴救生衣、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带,扣1分/项; ④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扣1分/人次; ⑤雨雪天气进行水上作业,防滑、防寒、防冻措施有缺陷,或水、冰、霜、雪未及时清除,扣1分/项; ⑥六级及以上强风等恶劣天气进行水上作业,或暴风雪和强台风后未全面检查,消除隐患,扣1分/项; ⑦施工平台和船舶未设置明显标识和夜间警示灯, 扣1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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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警示标志(20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7.3.1 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应在危险场所、部位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危险场所 及应急措施等,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标志、标牌应规范、整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 危险作业区域 危险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安全隔离设施和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 10 ①危险场所、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扣2分/处; ②标志、标牌不规范,扣1分/处。 5.7.3.2 10 ①危险作业现场未设置警戒区域、安全隔离设 施和醒目的警示标志,扣2分/处; ②危险作业现场未安排专人监护,扣2分/处。 5.7.4 相关方管理(30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内容至少包括: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确认分包商资质条件,确保符合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电力行业有关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标准分 评分标准 ①工程建设项目各单位未建立相关方管理制度,扣1分/单位; ②制度涵盖内容不全面,扣1分/单位。 7 ①未对分包商资质进行审查,不得分; ②现场分包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扣2分/项。 实得分 5.7.4.1 制度建设 4 5.7.4.2 资质审查 42
5.7.4.3 分包管理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应审批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及申请,严格控制施工单位分包工程范围; 监理单位应动态核查进场分包商的人员、机具配备、技术管理等施工能力; 施工单位应将拟分包的工程计划、申请,以及分包商资质、业绩等文件报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 施工单位负责对分包商的全过程施工安全进行控制; 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分包须在施工承包合同允许范围内,否则必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分包; 分包方禁止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违规分包; 分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建设项目各单位应根据相关方的作业活动定期识别作业风险,督促相关方采取预控措施; 对两个及以上相关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作业活动,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应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监督落实。 15 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未审批分包 计划、申请,不得分; ②监理单位未动态核查进场分包商的人员、机具配备、技术管理等施工能力,扣2分; ③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分包时未报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扣2分; ④施工单位未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批准,超施工承包合同范围或违规进行工程分包,不得分; ⑤现场使用的分包单位,未经过审批,扣3分/项; ⑥分包商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违规分包,不得分; ⑦分包商没有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数量、资格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扣1分/项; ⑧未签订安全协议,不得分。 ①未定期识别作业风险,或未采取预控措施,扣1分/项; ②未制定安全措施,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不得分。 5.7.4.4 监督检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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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 变更管理 (10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各单位应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 对组织机构、人员、施工工艺、施工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制定变更计划实施控制; 根据变更内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及措施,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或交底; 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和隐患及时进行辨识、分析、评价和控制; 变更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对变更内容完成情况进行专门的验收。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7.5 变更管理 10 ①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或未履行变更审批、验收程序,扣3分/单位; ②未制定变更施工方案或措施,扣2分/项; ③变更施工方案及措施未交底,扣2分/项; ④变更完工后未进行验收,扣2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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