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兴新城核心区A-1
隔离带距离水源井最近距离为23米,道路用地红线距离水源井的距离为54米,建设用地红线距离水源井的最近距离为75米。该地区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I类标准,具体数值见表1-3。
表1-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
项 目 高锰酸盐指数 总硬度(CaCO3) TDS 氨氮 硝酸盐氮 亚硝酸盐氮 硫酸盐 氯化物 氰化物 3、环境噪声质量标准
该地区现状大部分为农村地区,项目规划建成后为居住区,现状环境噪声质量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主干路新源大街和永华路两侧,黄良铁路路两侧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标准”。具体数据见表1-4。
表1-4 声环境质量标准(等效声级:dB(A))
类型 一类区 交通干线两侧 类别 1类 4a类 限值 昼 55 70 夜 45 55 标 准 3.0 450 1000 0.2 20 0.02 250 250 0.05 项 目 挥发酚 Hg Cu Zn Cd As Cr6+ Pb 总大肠杆菌群 标 准 0.002 0.001 1.0 1.0 0.01 0.05 0.05 0.05 3个/升 4、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拟建项目北侧有黄良铁路,东侧有京沪铁路、京九铁路、京山铁路通过,铁路列车运行可能会对本区域产生振动影响。本项目区域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规定的相应标准限值,见表1-5。
表1-5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铅垂向Z振级,dB) 适用地带 昼 间 夜 间 8
居住文教区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5、电磁辐射标准
70 75 67 72 拟建项目区域执行《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即公众照射在1天24小时内,环境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6分钟内的平均值应满足如下要求见表1-6。
表1-6 公众照射导出限值
频率范围MHZ 0.1~3 3~30 30~3000 3000~15000 15000~30000 电磁强度V/m 40 67/f2?磁场强度A/m 0.1 功率密度W/m2 ?40? f2?1? 0.17/ ?12/f? 0.4 f/7500 2 1??12? ?0.032? 2??0.22/f??27? 2? ?0.001/f?2?2??0.073? 1.7.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规划项目的建设内容,本项目部分地块有建设地下停车场需要,若地下停车场排气筒高度高于15m,地下停车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 501-2007)中“Ⅱ时段”标准的规定,其中碳氢化合物执行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数值;若地下停车场的排气筒高度低于15m,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按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 501-2007)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5倍执行,污染物排放速率在外推法计算的排放速率限值基础上再严格50%执行。具体数据见表1-7。
表1-7 地下停车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 NOX
最高允许排放200 排气筒15 最高允许排0.47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0.12 浓度(mg/Nm3) 高度(m) 放速率(kg/h) 浓度限值(mg/Nm3) 9
THC CO 80 200 15 15 6.3 11 2.0 3.0 2、污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且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至天堂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故本项目污水排水水质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具体限值见表1-8。
表1-8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除外) 项目 排放浓度 CODCr 500 BOD5 300 pH 6~9 SS 400 TDS 2000 油脂 100 3、 噪声相关标准 (1)建筑物门窗隔声标准
根据规划,本项目用地功能主要为居住用地,本项目按规划建成后,道路两侧地块建筑物门窗隔声标准执行京环保辐字(1999)564号《关于我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物采用隔声窗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即“在现有及规划快速路和主干道路红线两侧50米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临街一侧建筑外窗的隔声量应不低于《建筑外窗空气隔声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标准中的四级标准(30≤RW≤35);在现有及规划次干路和支路道路红线两侧50米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临街一侧建筑外窗的隔声量应不低于《建筑外窗空气隔声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标准中的五级标准(25≤RW≤30)。”
(2)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居民住宅室内噪声限值参考《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中的规定,具体限值见表1-9。
表1-9 住宅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
房间名称 卧室 起居室 (3)施工期噪声标准
允许噪声级(A声级,dB) 一级 ≤40 ≤45 二级 ≤45 ≤50 三级 ≤50 10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GB12523-90)。详见表1-10。
表1-1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等效声级:dB(A))
施工阶段 土石方 打桩 结构 装修 主要噪声源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 各种打桩机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 吊车、升降机 噪声限值 昼间 75 85 70 65 夜间 55 禁止施工 55 55 (4)施工期噪声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348-2008),具体限值见表1-11。
表1-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时段 厂界外声 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50 55 60 65 70 夜间 40 45 50 55 55 0 1 2 3 4 4、固体废弃物
拟建项目的固体废弃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
1.8 环境保护目标
据调查,本项目现状用地范围内主要有黄村镇大洼村、义和庄村、佟家场村和七街村等村庄和北京市大兴区农业机械研究所、北京市大兴区农业机械化研究学校、北京市大兴区医学教育培训中心等单位。无重点文物和珍稀动植物,本项目地块位于黄村卫星城水源防护区范围内,与拟建项目规划用地边界距离最近的
11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