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电压无功自动控制系统(AVC)技术规范书
1)高频干扰符合DL478-92中4.7条和DL/T630-1997中4.9条的规定。 2)静电放电符合GB/T 14598.14-1998中严酷等级Ⅲ的规定。 3)辐射电磁场符合GB/T14598.9-1995中严酷等级Ⅲ的规定。 4)快速瞬变符合GB/T14598.10-1996中严酷等级Ⅲ的规定。 5)浪涌符合GB/T17626.5-1999中严酷等级Ⅲ的规定。 5.8.5 机械性能
1)工作条件:能承受严酷等级为 I 级的振动响应、冲击响应试验。 2)运输条件:能承受严酷等级为 I 级的振动耐久、冲击耐久及碰撞试验。 5.8.6 可维修性
1)机柜中的插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以便检修时能迅速更换。
2)机柜上应提供标准的试验端子,以便用户对设备进行精度校核等试验。 5.8.7 机柜(数量:1面)
用于安装自动电压控制(AVC)子站主机,屏内布置在满足试验、运行方便条件下应适当紧凑,并应满足华北电网屏柜设计和加工制造标准(见附件)。
屏柜外部尺寸:2260×800×1000mm(高×宽×厚),高度包括铭牌高度(60mm)在内共2260mm,厚度包括门的厚度在内共1000mm。屏柜颜色:RAL7032。
屏柜内设备电源要经过空气开关。上口引至端子排接电源。 后台工作站放置在主控室操作台上。
6供货范围:供方应提供完成AVC子站功能的合格产品。
序名称 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1 NEC Express5800 R120d-2E;CPU:1颗Intel Xeon E5-2407(4核2.20GHz);内存:8GB(2*4GB);硬盘:6块2.5寸 SAS 10Krpm 300GB;RAID卡:RAID-5卡;软件:NEC WebOTX AVC服务器 Application Server企业版V2.1;网络:4个千兆以太网接口;远程管理:含远程管理端口光驱:DVD-ROM;电源:双冗余热插拔电源;保修服务:原厂3年免费,软件终身免费维护升级。 台 2 2 串口终端服务器 串口:16口 485或232 网口:2口 100M 台 1 Express5800/53La9 3 AVC监视维护工作站 4 KVM CPU:1颗,每颗4核心,主频3GHz 内存:3G 硬盘:200G 网卡:2块,1000 M网卡 操作系统: Windows操作系统 显示器:22寸宽屏液晶显示器 Datcent德讯DS1508K 接口: 8口 液晶显示器:15” 集成键盘鼠标 H3C S5120-28P-SI 企业级 台 1 台 1 5 交换机 接口:24个10/100/1000Base-T以太网端口,4个1000Base-X SFP千兆以太网端口; 交换容量:(全双工)192Gbps 台 1 6 7 5 6 7 屏柜 风电场AVC子站软件 电源防雷器 空气开关 端子 42U(800mm*1000mm*2260mm)标准机柜,含PDU10口*2、风扇、侧板、底轮、电缆、网线安装配件 面 套 1 1 按需 台 按需 按需 个 个 注1:AVC监视维护工作站显示器为
序号 1 名称 显示器 规格型号 22″(HP)
单位 数量 台 1 备注 黑色
注2:如果在工程实际实施中,所涉及到的其他AVC设备附件,厂家免费提供。
6保修服务
本系统质保期为设备稳定运行验收后一年,保修期三年。
在保修期内系统发生故障时,卖方将免费及时提供技术指导,更换板件和元部件,直到派工程师到现场服务。
在合同所定设备交货保修期后,卖方保证以合理的价格提供维修服务以及维修、扩充用的备件和设备。
对主要设备或与主设备功能相同并接插兼容的替代品,其备品的供货期至少 是设备验收后十年或该设备退出市场后五年(二者之中取时间长的一种)。当投标方决定中断生产某些组件或设备时,应预先告知买方,以便买方增加这些设备的备品备件。
7 现场安装、调试
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买方负责按供方提供的“系统安装”中的要求满足现场条件,并负责设备的搬运、就位;卖方负责买方提供的系统的内部连接及调试。卖方负责提供的系统安装调试后,由卖方工程师负责检查和系统加电启动。
8 包装、运输和储存
装置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应得到切实的保护并符合铁路、公路或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所有部件应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护措施,以避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在包装箱外应有显著的标记,标记发货人代号、合同号、目的站(港)、项目号、货物名称、箱号/件号、毛重净重(kg)、尺寸(长×宽×高,以cm表示)。包装箱外应明显标有本工程名称字样。
各种包装应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生锈和腐蚀。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191标准执行)。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9 质量保证
9.1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卖方应承诺设备的寿命不少于20年。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内供方应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 9.2质保期应为设备稳定投运、满足电网技术要求验收后12个月。
9.3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设备的质量问题而造成停运,卖方应负责尽快更换有缺陷或损坏的部件,并赔偿相应损失;同时,设备的质保期将延长,延长时间为设备重新投运后12个月。
9.4卖方应对合同设备的设计、材料选择、加工、制造和试验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在合同设备的整个制造过程中严格按其执行。
9.5对合同设备卖方应采用有运行经验证明正确的、成熟的技术;若采用供方过去未采用过的新技术,应征得买方的同意。
9.6卖方从其他厂采购的设备,一切质量问题应有卖方负责。
9.7合同签定后卖方应在 1 周内向买方提供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以确定每部分的工作及其进度。
9.8 交货时间如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将延误交货的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买方说明,而且要得到买方的同意。
9.9卖方应提出相应为完成制造所需的机加工所需自己主要使用设备。 9.10卖方应保证所供设备一次投入电网运行。
10 培训及技术资料 10.1 培训
卖方应为买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在卖方工厂进行。卖方将向买方接受培训人员提供技术资料、图纸、参考文献材料等,同时提供测试设备、工具以及其他必须品,并提供工作场地和办公用具。
培训时间为1周,人数为2人,具体时间双方商定,费用由卖方承担。
10.2 技术资料
10.2.1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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