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法练习题
案例二十一
某年6月15日,A服装公司委托B公司于9月1日之前为其公司积压的五百件真皮夹克寻找买主,双方在合同中约定:B公司若能在规定期限内为A服装公司的积压真皮夹克找到买主,则A服装公司将支付给B公司2万元报酬。B公司历尽艰辛,直到8月27日,方获悉C商场急需购进一批真皮夹克。A服装公司经理得到此消息,便事先通知B公司要求终止合同,理由是B公司迟迟找不到买主,且A服装公司已自己找到买主云云。事后,A服装公司经理便自行与C商场取得联系,并得以签订合同达到目的。B公司对此并不苟同,仍向A服装公司要求支付2万元报酬,并要求A服装公司报销B公司的领导在出差联系期间所乘坐的小汽车修理费(因该领导酒后驾驶发生车祸)。A服装公司对此一概拒绝,B公司遂诉诸法院。法院认为:B公司仍有权要求A服装公司支付2万元报酬,但小汽车的修理费则不得向A服装公司主张。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
案例二十二
陈某是天津三石公司供销科长,任职期间办理了三石公司与上海三木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199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六顺公司,六顺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三石公司一批设备。1997年4月1日,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三木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人民币,并说明三木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三木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三木公司。
三木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三木公司,该批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三木公司。
三木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即与九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人民币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向三木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
问题:1、简答行纪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详细分析本案中的合同法律关系,特别说明陈某以三石公司的名义与三木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性质。
3、结合本案,说明行纪合同当事人基本的权利与义务 4、简答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5、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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