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我国公共政策主体及制定
规章。
省级政府制定规章效力高于较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6)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依照下列规定作出裁决:
①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第一种,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适用地方性法规;
第二种,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
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②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6)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二、公共政策议题
公共政策主体在其职责范围内,存在选择什么问题来制定政策的问题:
一是什么人通过什么渠道向决策者提出政策议题;
二是决策者按照什么标准选择政策议题。
(一)公共政策主体内部的政策动议
1、决策者集体或个人
他们担任领导职务,决定着工作方向。
不仅审批各种渠道汇集而来的政策问题,还会提出自己的政策动议。
有思想、有能力的领导人,是最主要的政策动议者。
2、各工作部门及其人员
一般说来,这些部门有两个方面职能:一是管理责任,二是代表管理者争取有利政策。
为了争取利益,会通过调查报告、政策建议等形式。向有权机关提出政策建议。
如按照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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