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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自由探索项目
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实施细则》(校科字[2015]9号)的有关要求,委托各学院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管理指导小组对本学院自主创新研究基金自由探索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及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2017年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研究生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根据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报告对各项目进行中期考核与验收。
2、请各学院按照项目计划书检查各项目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并统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标志性成果(如参会证明、竞赛参与及获奖证明、专利证明、论文证明等)。统计结果按照成果类别以学院为单位填写《2017年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研究生类)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注:项目执行期所发表的论著和取得的研究成果均需进行标注,并以此作为成果验收依据。按照计划任务书约定,中英文标注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Central Universities\)。
3、请各学院检查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要求各项目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进度表使用经费,根据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使用及进度要求,9月15日前,各学院管理的自主创新基金使用进度至少要达到75%,10月15日前使用率达到85%,逾期将对未及时使用的项目经费予以回收。
4、请各学院检查各项目《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研究生项目记录本》填写情况,记录本要求按照时间要求认真填写,未进行记录或记录过少的项目检查结果评定不合格。(记录本开始填写时间为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四周,记录本详细填写要求见记录本首页)
各学院(部)根据各项目中期检查情况,给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意见。其中评估结果为优秀的项目数不超过本单位当年资助项目总数的20%。学院(部)评估结论为优秀的项目,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再次评估;学院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需书面说明情况,停止资助。
二、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1、请各学院于2017年9月25日17:00时之前将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纸质版)及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学院签字盖章)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研究生院203办公室。
2、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于10月12日17:00之前将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上传至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cxjj.whut.edu.cn/)。(如项目负责人忘记登录密码,各学院管理员可登录系统自行重置;如学院系统管理人员忘记密码,可咨询科发院基础研究办公室进行密码重置。)
附件1:《2017年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研究生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2:《2017年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研究生类)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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