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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学术期刊级别认定标准(暂行)
(征求意见稿)
一、认定原则与范围:与省教育厅原来认定的标准与我校实际情
况相结合,动态与相对稳定相结合,分类考虑我校各级学术期刊的认定范围,经过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审定我校学术期刊认定范围。
(一)A级学术报刊:
1、在CSCD、CSSCI目录中,国家部委、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研究院所、国家一级学会、研究会会刊、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本专业相关领域的学术刊物。但新兴学科包含协会。
2、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被SCI、EI(不包含会议论文)和SSCI、A&HCI全文收录的。
3、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CHINA DAILY(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2500字),在其他刊物发表并被《新华文摘》转载的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4000字)。美术、音乐、体育教师在《光明日报》专业版上发表专业论文。
4、国家“985工程”大学学报。美术、音乐、体育、外语类全国专业排名前三的普通高校学报。
5、教育厅采用的学生思政类期刊:《思想教育研究》、《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二)B级学术刊物
指除上述权威期刊外,收录在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最新核心版)、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最新核心版)中所列的期刊,包含扩展版和集刊。
(三)C级学术刊物
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和学术团体主办的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学术刊物,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均须有ISSN和CN刊号),或相当上述级别的国外专业性学术刊物(均须有ISSN号)。
二、刊物认定说明:
1、本专业的学术成果,两个单位以上主办的学术刊物,以下级单位的级别为准。高一级刊物的论文可折抵低一级刊物论文2篇。
2、发表在综合(百科性)出版物、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等刊物上的论文,学位论文以及未正式发表、出版的论著等,均不计入规定的论著数量。
3、发表的论文均指独立撰写或排名第一作者,并由申报人提供论文检索。
4、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第一署名单位不是我校的论文,2篇以上论文可等同1篇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
5、鉴于收录期刊的动态管理,结合收录期刊的当年与上年情况
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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