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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程正在建设当中外,其他几个县(市)区采暖期的检修改造工作都已接近尾声。
六、供热体制改革情况
(一)城市低收入困难群体供热保障救助情况 黑河市对城镇低收入群体冬季供热保障已经建立社会救助体系,由黑河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对黑河城区集中供热城市低保家庭采暖救助管理办法》。办法以突出重点,照顾弱势、兼顾公平、民主公开为原则,以户为单位,采取政府补贴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供热费的办法,帮助黑河市区集中供热城市低保家庭解决冬季采暖的实际困难。
1、救助对象及范围
具有黑河城区街道办事处常住人口,享受黑河市区城市低保待遇,且居住在黑河市热电厂或小区(其它供热企业)集中供热住房的家庭。
2、救助办法
对黑河城区采暖集中供热城市低保家庭给予供热补贴,具体补贴办法为:以户为单位,对居民供热面积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按60平方米核定补助面积,给予补贴,给予补贴面积应缴供热费的50%救助。
给予救助对象的供热补贴金采取先缴费、后补贴的管理办法。即城市低保户需先行向供热企业缴纳100%供热费,然后凭缴纳供热费收据、低保证、户口本、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经过街道审核汇兑,爱辉区民政局审批后,给予补贴面积内应缴供热费用的50%补贴金的救助。
3、救助资金
给予救助对象的采暖补贴金由黑河市和爱辉区财政局进行安排,各按50%比例承担。在每年的9月份,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拨付渠道,拨入爱辉区民政部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单独核算发放。当年节余的资金结转下一年度使用。
2006年12月黑河市民政局、黑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关于给予黑河市区城市低保家庭取暖补助办法》,对居住集中供热且自有产权住房低保家庭给予每户900元的供热补助,对居住自采暖和租借住房低保家庭给予600元的取暖补助。
(二)城市供热收费制度改革情况
黑河市实行供热收费制度改革较早,早在1999年已经开始全部实行“暗补”变“明补”,具体为:
原财政补助个人供热费明细表 年度 92-94 95 96 97 厂 厂 财政按热费30%拨给热电厂 全额个人承担 财政按用户级别拨给热电厂 全额个人承担 市财政补助办法 财政全额拨给用户所在单位 按热费70%拨给热电厂 按热费50%拨给热电厂 财政按用户级别拨给热电区财政补助办法 财政全额拨给用户所在单位 按热费70%拨给热电厂 按热费50%拨给热电厂 财政按用户级别拨给热电98 99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有的供热企业供热管网严重超出设计使用寿命,部分老化严重,存在泄漏停热隐患。因资金不足只能逐年更新,进度缓慢。
2、既有建筑70%基本没有进行分户循环、分户控制供热,供热计量工作的推进,改造既有建筑是势在必行,因资金投入大,筹集难,至今推进力度不大,实现分户热计量不具备条件。 3、随着煤、水、电和人工费用价格的不断上涨,各供热企业的负担也越来越重,很难保证整个采暖期的供热。最为严重的是五大连池市今年供热面临严重困难,供热用煤由原来的350元/吨上涨一倍,至今还没有一点储煤,现用煤缺口资金1400万元,难以保证今年供热(现正在准备热费调价测定)。 (二)提出的建议
1、针对目前煤、电、人工费涨价的因素,建议提高热费价格。
2、针对目前煤、电、人工费价格的上涨,建议国家和省财政能否适当给予补贴。
3、申请政府支持,在税收方面争取居民供热延续退税、免税,缓解企业压力。
黑 河 市 建设 局 二00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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