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导游资格证考试辅导大纲(《政策与法规》)
境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提供信息。 有上述行为的导游或领队 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2年,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有违法所得 上述行为无违法所得 未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前未及时续约,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低于20万人民币,解除保险合同后未同时订立新合同;
1万元以下 ★ 4000不超过3万元 元-2万 3倍以下★ ★ 1-5万 2-10万 10万-50万 没收所得 ★ 1-5倍 责令改正 ★ ★ ★ 节严重) 停止经营 吊销许可证 拒不改正
第七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7%)
导游的含义、类别、申报考条件;导游资格证与导游证的差别;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年审; 1. 导游概念的三层含义:(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服务)。
2. 导游提供的相关服务类型有:(代办各种旅行证件)、(代购交通票据)、(安排行住食等活动)。
3. 以使用语言为标准,导游可以分为(外语导游员)和(中文导游员)。 4. 中文导游员主要提供(普通话)、(地方话)、(少数民族语言)的服务。 5. 以职业性质为标准,导游可以分为(专职导游员)、(业余导游员)、(自由职业导游员)。 6. 旅游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职业分工是(导游工作);(导游人员)是旅游接待第一线工作的关键人员。
7. 从事导游职业的三条件:(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前提条件);(依法取得导游证是必备条件);(陪同旅游者旅行、游览,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服务是职业的具体内容)。 8. 从事导游职业应遵循的原则:(依法进行导游活动受法律保护);(自觉维护国家和民族尊严,遵守职业道德);(不受地域限制)。 9. 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四个条件:(中国公民);(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10. (语言表达能力)是导游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1. 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 12. 获得资格证(3年)未从业的,资格证自动失效。 13. 导游人员分为两个系列:(外语导游系列)和(中文导游系列)。 14. 导游人员分为四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特级)。 15. 中级导游员的申报条件:(初级满三年,或者大专以上初级满二年);(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外语需具备报考语种大专或以上学历)。 16. 高级导游员申报条件:(中级满三年);(实际带团不少于70个工作日);(大专或以上学历);(外语需具备报考语种本科或以上学历)。 17. 特级导游员申报条件:(高级满三年);(实际带团不少于50个工作日);(本科或以上学历);(导游方面的专著,或独立发表2篇以上3000字以上的论文);(外语需具备报考语种本科或以上学历)。
18. 除特级导游采取(论文答辩)方式外,其它等级导游员均采用(笔试)形式。 19. 中级考试科目(导游知识专题)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外语)】。 20. 高级考试科目(导游案例分析)和(导游词创作)。 21.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原则:(自愿申报);(逐级晋升);(动态管理)。
22. 参加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导游技能大赛获得最佳名次的导游人员,报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晋升一级导游人员等级。 23. 申领导游证的必备条件:(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参加岗前培训考核)。
24. 在导游服务公司等级的人员,可以是专职导游人员,也可以是非专职导游人员,但都不是某一旅行社的正式员工。
25. 不得颁发导游证的四种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传染性疾病);(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被吊销导游证)。 26. 申领导游证的程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导游公司登记);(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登记证明材料》);(参
加岗前培训考核)。
27. 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的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 28. 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29. 正式导游证有效期为(3年),且有效期满(3个月前)可以(向原颁发导游证的旅游行政部门)申请换发。临时导游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有效期满不得延期。 30. 导游人员的四种权力:(人身权);(职务权);(其他权利);(诉权)。 31. 诉权包括(投诉权)、(申请复议权)、(起诉权)。 32. 导游人员的主要义务有9方面。 33. 导游人员的年度审核制度分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不予通过年审)三种。 34. 年审的主要内容是:(导游业务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扣分情况)。
35. 每年累计参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小时)。 36. 导游人员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整改,暂扣导游证);(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37. 1000至3万元以下罚款情况:(无证导游);(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索要小费)。 38. 500元以下罚款情况:(未佩戴导游证的)。
39. (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名誉、姓名、肖像)等等,是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必须具有的民事权利,也是人作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每个公民和法人都(终身享有)的基本的民事权利。
40. 导游人员行使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权,应当特别注意四个限制条件:(一是必须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的过程中,即旅游活动开始后、结束前);(二是必须是遇到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三是必须征得多数旅游者同意);(四是必须立即报告旅行社)。 41. 旅游活动开始前出现不利于旅游活动的情形,应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 42. 构成中止导游活动的行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必须在执行接待计划过程中);(二是必须是擅自中止);(三是必须是彻底中止)。
43. 如果导游人员因某种原因暂时放弃了正在进行的导游活动,待该原因消失后又继续进行导游活动的,是导游活动的(中断)。 44. 导游欺骗行为有两种情形:(一是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欺骗);(二是导游人员与经营者串通欺骗)。
45. 对景点、景区导游人员的管理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参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制定。
46. 我国旅行社对导游人员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来实行的。 47. 暂扣导游证3-6个月的情况:(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擅自变更接待计划);(擅自中止导游活动)。
第八章 旅游安全管理及保险法律制度(6%)
1.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 3. 各层级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 部门 国家旅游局(宏观) 职责 1. 制定国家级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2. 指导、检查、监督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的工作; 3. 协调处理事故; 4. 全国的宣传、教育;组织管理人员培训; 5. 协调重大事故的处理; 6. 全国旅游安全管理的其他事项 1. 贯彻实施法规; 2. 制定本地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 开业前验收; 4. 旅游安全环境的综合治理,防止不法行为发生; 5. 组织实施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6. 受理安全投诉; 7. 参与事故处理; 8. 负责其他安全事宜。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中观) 旅游经营企业(微观) 1. 设立安全机构,配备人员; 2. 建立规章制度,组织实施; 3. 建立责任制,落实到岗; 4. 接受行政管理和检查、监督; 5. 员工培训; 6. 申请开业验收; 7. 日常安检; 8. 设施设备的检查与保养; 9. 旅游过程中的安全保障; 10. 旅游者人财投保; 11. 行车安全; 12. 参与处理自己的安全事故; 13. 制定安全预案和急救措施。 4. 安全事故的概念:(在旅游活动的过程中,涉及旅游者人身、财务安全的事故)。 5. 旅游安全事故从程度上可以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大)事故。 6. 不同类型事故的界定: 等级 轻微 一般 重大 特大 等级 一般事故 人身损失 轻伤 重伤 死亡或重伤致残 多人死亡 处理程序 1. 上报:陪同人员——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 2. 保护现场; 财务损失 小于 大于等于1万,小于10万 大于等于10万,小于100万 大于等于100万 7. 不同等级事故的处理程序: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