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手册最终版2017
附件3
各区县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
单位 历下区科技局 市中区科技局 槐荫区科技局 天桥区科技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张政 刘扬 马谨 李义洁 88151015 82078337 87118193 85596368 88023812 87221772 83236710 87898761 84232723 84867290 88871363 历城区科技局 何树美 长清区科技局 章丘区科技局 平阴县科技局 济阳县科技局 商河县科技局 高新区科经局 安绪营 赵敏 苏楠 付伟 孙建胜 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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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
企业: 序知识产权名称 号 类别 专利号 授权日期 到期日期 获得方式 出让方 转让时间 对应RD/PS编号 共有权属人 使用年度 以往认定申请 填表说明:
1.“知识产权名称”填写知识产权证书上的具体名称,填写内容应与证书上完全一致; 2.“类别”填写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
3.“到期日期”填写知识产权期限(专利权期限、保护期限等)的截止日期,若知识产权已失效则不可填报; 4.“获得方式”填写自主研发、转让(受让、受赠、并购);
5.“出让方”填写,若转让方式获得知识产权,须填写“出让方”名称,若自主研发获得,用“—”表示; 6.“转让时间”填写知识产权权属相关变更手续的批复时间或权属转让生效时间; 7.“对应RD/PS编号”填写申报书中“研发活动编号(RD?)”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编号(PS?)”;
8. “以往认定申请使用年度” 填写再次申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以往通过认定(含复审)年度提交的认定申请材料使用过该专利的年度; 9. 该表填写顺序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二、知识产权汇总表”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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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本单位用于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等)共 项,均未在以往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时作为知识产权使用过,特此声明。
企业名称(公章):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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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
作为 (知识产权名称) (授权号:XXXX)的共有权属人,本单位允许XXXX公司将此知识产权用于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如XXXX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资格有效期内,本单位承诺不将该知识产权用于本单位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知识产权权属人(公章):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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