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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营业线安全技术交底
一、交底依据
1、《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 2、《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 3、《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4、《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5、《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二、邻近营业线施工有关规定 1、“十一”不准制度 1)无施工计划不准施工;
2)无设备管理单位监管人员到场不准施工; 3)施工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不准施工; 4)未按规定设置防护不准施工;
5)施工场地与既有线没有采用硬隔离设施不准施工,无强化隔离设施不准进行大型机具作业;
6)施工便道与既有线间没有设置隔离墩,不准汽车运行; 7)对既有线行车设备构成威胁没有加装防护设施不准施工; 8)需旁站监理的施工项目无旁站监理人员不准施工; 9)地下线缆未进行联合调查,影响施工的营业线设备未按规定进行迁改、过渡或采取可靠保护措施后不准进行施工;
10)天窗点外大型机械不准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或列车通过径路上方,必须执行“一人一机”专人防护和“车过机停”制度;
11)既有线施工通道施工单位必须派人看守,机具、材料必须设置专人进行管理看护。
2、邻近营业线施工类型
1)A类施工: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
①吊装作业时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②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③开挖路基、路基注浆、桩基施工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④需要对邻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2)B类施工: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
①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②影响铁路通信杆塔、通信基站、信号中继站、箱式机房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③邻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④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C类施工: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
①铲车、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大型自轮运行的工程机械施工作业。
②不需限速的人工挖掘基坑和人工挖孔桩、人工开挖电缆沟、人工开挖水沟等施工。
③临近供电、通信、信号电(光)缆沟槽及供电支柱、通信信号杆塔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④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⑤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3、普速铁路施工等级 1)Ⅰ级施工
①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施工。
②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③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④中断繁忙干线6小时及以上或干线7小时及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2)Ⅱ级施工
①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②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③繁忙干线和干线其他换梁施工。
④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⑤中断繁忙干线4小时以上或5小时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3)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三、监理控制内容 1、人员安全行为检查
对施工单位把关人员、安全防护员、驻站联系员的资格及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对大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上岗证、操作证进行现场检查核实。
2、施工机械检查
检查施工机械的完好情况,现场安装、转场及使用过程。 3、安全防护
检查临近营业施工线物理隔离、维护加固、大型施工机械“一人一机”防护、防护员防护用品配备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4、变形监测检查
检查监测点布设与保护、监测频率、监测数据分析处理与反馈。 5、应急预案
检查是否按应急预案规定的品种上、数量、存贮点配备应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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