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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大和相关联系部门联席会议上的讲
话
今天召开这次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与相关联系部门的会议,一是听取相关联系部门在一个时期内关于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以下称“两制”)的有关情况;座谈交流市人大内司委与相关联系部门进一步加强联系的方法途径;二是各单位汇报本系统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刚才听取了各单位的发言,使大家增添了相互了解,沟通了情况,这对我们今后进一步做好“两制”为经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证,从而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是大有益处的。从大家汇报看,我感到各单位上半年在“两制”建设,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很有预见性、创新性和突破性,取得了很大成绩,有些在全省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可喜可贺。但是有些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尚待进一步规范和研究。
下面就这次联系会议的主题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树立人大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主动接受监督的问题
⒈要正确认识权力机关和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按照法定程序,由选民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的地方各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了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整个国家机关组织体系的建立,职权的划分,相互关系,运行机制和活动原则。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法律赋予它的职权,简单的说是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行使权力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体现人民意志原则,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不代行审判权检察权的原则。 内务司法委员会是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产生的,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而设立的,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内务司法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同于一般的政府组织和群团组织,也不同于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政层次,它依法享有提出议案权、议案初审权、调查研究权和部分监督权。内务司法委员会的职责是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受理人民群众提交的有关司法方面的申诉和控告以及对市本级各内务司法机关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对其中的重要问题和案件进行交办并督促办结;督促市本级各司法机关保证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和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范围内的遵守和执行。各联系单位只有认识权力机关和人大内司委的地位,才能明确与内司
委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加支持与配合内司委的各项工作。 ⒉要准确理解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人大行使监督权是由宪法和法律确定的,是整个国家机器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其实质是代表人民对国家机关的权力进行制约。因为掌握权力而不受制约和监督是很危险的,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专断和滥用,也必然会导致腐败。这是被历史和事实证明了的。就胡长清,成克杰案件看,二人并非原本就是腐败的“种子”,而是随着职位的不断“升高”,手中权利的不断“增大”,奉承的人多了,监督的人少了,法律法规对他们失去了作用。使他们慢慢失去了警惕,私欲日渐膨胀,脏手越伸越长,最终栽在美色和金钱之下。倘若他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正确对待党内外的监督,就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由此可以看出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应当从中吸取教训,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
一要明确人大监督的对象、内容和范围。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和全国人大的要求,监督的对象是指由各级人各联系单位大及其常委会产生的,并向它负责的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和群团组织。监督的内容和范围可以概括为两句话,即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各联系单位的工作。具体说,可以分为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
法律监督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zd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工作监督是对各联系单位的工作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是否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进行监督。人事监督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选举和任免以及履行公职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要明确监督的原则和手段。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主要是依照法定程序,充分运用各种手段进行有效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践中主要运用的手段是:审议工作报告、开展“三查(察)”、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代表评议、受理人民群众申诉控告、落实执法责任制、个案监督、下发执法监督书、错案责任追究、撤职和罢免等,运用这些手段有效地保证宪法法律的实施,促进各联系单位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勤政廉政。
三要正确理解监督的内涵。长期以来,有相当一部分同志特别是一些领导同志对人大监督存在模糊认识,认为人大是“橡皮图章”,是养老爷子的地方,只是举举手、走走形式。因而,对人大监督不尊重、不支持,甚至回避拒绝,不理不睬。这些都是不了解人大监督内涵的表现。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特点是:⑴权威性。人大监督,在监督体系中属于最高层次的,是具有最高权威性的。它能够对国家的一切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并监督实施它代表国家和人民行使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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