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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姓名 与本人关系 国籍 现工作或学习单位 (单位全称) 职务 目前是否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其他经营性活动(包括参股、控股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有关的企业及营利性组织)? 是否有境外长期居留权?如有,请填写境外长期居留权证书的名称和号码。 本人郑重承诺: 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禁止担任担保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确认所有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填报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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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8
的陈述书
根据《辽宁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本人有关情况陈述如下:
一、本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犯罪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受过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处罚。
二、本人及配偶具有良好的信用意识,无数额较大(10万元及以上)的到期未偿还债务。
三、本人在以往工作中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和声誉,没有发生过重大过错或过失。
四、本人与拟担任 职务不存在利益冲突。 五、本人在党政机关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营利性单位无兼职。(如有兼职,说明有关情况)
六、本人确认以上陈述真实、准确。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30
附件1-9
的承诺书
按照《辽宁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本人在 (担保机构名称)担任 职务后承诺如下:
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辽宁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制度;主动配合、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诚信守法、勤勉尽责、不违规开展经营活动;按时向监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确保提交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公司重大风险事件及相关信息,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搞非法竞争或不正当竞争,主动维护担保市场正常秩序。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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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0
融资性担保公司承诺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辽宁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大连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现承诺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管辖地监管部门的监管。
二、不吸收公众存款,不发放贷款,不受托发放贷款,不受托投资,不逃废债务,不开展任何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三、不以欺骗手段虚报注册资本,不随意抽走和挪用资本金,资金投向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四、如实向监管部门反应情况、提供信息资料、编制报表,不隐瞒真实经营情况,不编报虚假数字,不造假账。
五、同业之间不搞非法竞争或不正当竞争,主动维护担保市场正常秩序。
出资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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