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要点复习
建筑施工环境保护实施要点
1、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报登记。
2、施工现场污水排放要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政管理部门签署污水排放许可协议、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
3、现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卫部门申报登记。 4、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现场临时用水管理
1、现场临时用水包括:生产用水、机械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
2、消防用水一般利用城市或建设单位的永久消防设施。如自行设计, 消防干管直径应不小于 100mm。
3、高度超过 24m 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 75mm,严谨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
4、消防泵应使用专用配电线路。 建筑工程竣工资料移交
1、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2、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3、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
4、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