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转,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流会、事故现场会、班组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2、重大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一、由公司安全科、工程技术部会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安全事故隐患的来源。
二、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议,分析、确定安全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如工序管理不当,技术交底不明确,施工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能力,施工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生产人员缺少相应的培训,施工管理不到位,自检互检工作不到位,责任分工不明确,责任心不强等。
三、根据上述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四、整改后必须进行跟踪检查,直到彻底消除隐患为止,并记录采取纠正措施的结果。
五、评价确保重大事故隐患不在发生的需求,利于不断改进。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有效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工作,每天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安全生产巡逻工作,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消除。 二、每周对在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做的好的,进行奖励;对于安全生产做的不好的,进行惩罚。
四、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具体到个人,若有不按规定操作生产而导致公司利益遭到损失的,将处以加倍赔偿损失。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的员工,要做到以“教育为主”的方式进行处理。
六、遇特殊事件不能处理时,要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上报上级领导,由领导给予协助解决。
七、定时开展安全生产总结会议,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解决。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性,采取有效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 工伤事故报告
1、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并由工地负责人在当日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
2、发生重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亲自或责成有关人员组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3、各生产单位及施工现场,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应在一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和主要原因,用电话或派人报告公司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
4、发生死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发生重大死亡事故也照此办理。 二、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积极组织抢救伤者,想方设法医疗,使之尽快恢复健康。
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围挡和标志,派专人看护,使被破坏的物件、寿命、碎片、残留物,致伤人的位置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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