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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温度范围 存储温度范围 噪音 夜间待机功耗 冷却方式 外形尺寸(宽*高*深) 重量(kg) 柜体颜色
4 试验、检验和验收 4.1 基本要求
-25℃- +55℃ -40℃- +70℃ <65dB <100W 风冷 2800×2180×850mm 2288Kg RAL7035 设备及其主要部件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各类试验均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每套设备必须进行出厂试验,并应提供完整的出厂试验报 告及试验的验收标准。
生产厂在出厂试验 1 个月前应将试验标准、计划和报告送业主检查。 生产厂应配合进行所有设备整机的现场试验。
业主有权派人员到生产厂的工厂、试验场地及试验室对设备整机及其主要部件的制造、组装、试验和调试等生产过程进行抽查。
业主人员对供货商的设备质量提出的任何问题,供货商将在一周内给以答复和解决。
试验时如果业主人员不能按时到场,在得到业主的书面许可后方可单独进行试验。
所有试验结果需报业主审核和批准。 4.2试验包含如下内容,但不限于此: (1)型式试验: ? 结构及外观检查 ? 逆变效率试验
? 并网电流谐波试验 (4) 功率因数测定试验 (5) 噪声试验 ?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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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欠压试验 ? 过/欠频试验
? 反孤岛效应保护试验 ? 恢复并网试验 ? 过流保护试验
? 直流端过/欠压保护试验 ? 防反放电保护试验 ? 过载保护试验 ? 绝缘强度测定试验 ? 高低温工作试验
?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2)成品的出厂检查和试验: ? 结构及外观检查 ? 逆变效率试验
? 并网电流谐波试验 (4) 功率因数测定试验 (5) 过/欠压试验 ? 过/欠频试验 ? 过流保护试验
? 直流端过/欠压保护试验 ? 防反放电保护试验 ? 过载保护试验 ? 绝缘强度测定试验 5 质量保证
设备生产厂应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生产厂管理部门对质量管理应有明确的组织
措施和技术措施、应制订成文件,并保证各种措施在各级组织范围内完全充分的贯彻和 执行。 5.1 质量体系
设备生产厂应建立和贯彻以明文规定了的质量体系,作为保证产品符合技术要求的一种手段。设备生产厂应向业主介绍现行有效的质量体系,并应建立和贯彻合同检查程 序和各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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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检查程序,供货商应建立和贯彻合同检查程序和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程序。 5.2 设计控制
为了保证满足项目的需求,设备生产厂应设立和贯彻产品控制和鉴定的设计程序,对每项设计工作的计划,应拟定明确的责任和任务。根据施工设计的实际需要,能对设计内容和计划进行适时调整。设备生产厂应组织有丰富经验和技术水平较高的技术人员参加设计工作,供货商对每项工作计划,应配备足够的装备和资格人员,并拟定明确的 责任。组织和技术接口:应明确各部门之间的组织与技术接口责任,并成文,定期检查。 5.3 文件控制
设备生产厂应建立和贯彻一定程序来控制所有的设计文件及数据,这些文件实施之前应经严格审查。 5.4 采购
设备生产厂应保证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业主代表有权审查采购产品的来源,并验收所采购产品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业主的鉴定不应解除设备生产厂提供合格的产品的责任。
供货商应制订和贯彻相应程序,以鉴定产品在生产,发运和装配的各阶段是否和相 应的图纸、技术条件或其它文件一致。在某种程度上说,跟踪是一种特殊要求,对单个 产品或批量产品应有独特的鉴定,这种鉴定应记录在案。 5.5 生产过程控制
设备生产厂应对整个制造和装配过程进行全面而有效的管理,保证制造和装配能顺利进行,满足光伏并网电站的运行管理和维修维护要求。供货商应对直接影响质量的制造和装配过程进行严格的生产过程控制。 5.6 出厂试验
设备生产厂应保证未经检查或鉴定所有进厂产品不得使用。鉴定应按质量管理计划和有关出厂试验、检验的规程进行。 5.7 现场控制
设备生产厂应按质量计划和相关规程进行检查、试验和鉴定,保证产品不进入下一道工序,并标出不合格产品。 设备生产厂应按照质量计划和有关规程的规定,执行所有的中间检查、最终检查并确认产品与业主要求一致。 对质量合格和相关资料、文件已经备齐,待批准以后,产品才能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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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改正措施
设备生产厂应制订整改措施的文件并包含下列内容:
5.8.1 说明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和防止再次发生不合格产品的改正措施;
5.8.2 对质量记录,试验报告和用户意见进行详细分析,查明和消除不合格产品的 潜在原因;
5.8.3 针对可能发生的质量风险,采用预防措施,并保证能有效地实施,对全部过 程应作记录。
5.9 装卸、储存、包装及发运 5.9.1 概述
供货商应按合同的要求,对产品的包装、发运、装卸、储存应建立一定的程序,形成文件并加以实施。 5.9.2 包装
供货商应对产品的包装、储存和标志过程进行控制,使之达到给定的要求(包括所使用的材料)。 (1)普通货物
本合同项下由供货商提供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应具备适应远洋、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特点及需要,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腐蚀等保 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安装现场。
笨重设备应有固定的底座,外包装上应有吊装挂钩。容易散失的零部件应包装在箱内。 (2)裸装货物
对于裸装货物,供货商应采取特殊措施保护货物及方便搬运。 (3)技术文件
供货商应对交付的技术文件进行妥善包装,以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并采取防潮、防雨措施。
每个技术文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装箱清单 2 份,并注明资料编号、名称、页数(本数)。
5.9.3 装运及标记 (1) 装运
a)到货地点及运输见商务部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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