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下发《迎接住建部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地铁建设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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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 签发时间 标 题 发文单位 关于下发《迎接住建部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设分公司 各相关部门: 为迎接住建部八月下旬对南京市在建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 主 要 内 容 检查工作,现将《迎接住建部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下发至各相关部门,请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台账,完善资料,对违规行为及时整改。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拟 稿 蒋敏卫 核稿 总师室、安法处、合约处、经发主 送 处、技术处、技术部、计财部、设备一、二部、动迁部、土建一、二、三、四部 抄 送 签 收 签 收 迎接住建部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风险管控,根据建办质函[2011]259号文件的通知,住建部即将于八月下旬对南京市在建轨道交通工程开展质量安全检查。作为建设单位,南京地铁公司将接受住建部的检查。为了做好迎检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在省住建厅、市住建委的领导下,在安监站和质监站等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下,以及在地铁建设指挥部的指示下,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指导方针,严格依照建办质函[2011]259号文件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要点(住建部)》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完善南京地铁公司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以此次迎检为契机,全面提高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实行全面动员,全面部署,举全公司之力,确保我公司顺利通过此次住建部的检查。
二、 检查范围与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质量检测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等8 个主体单位。检查内容参见附件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要点(住建部)》。
三、 迎检方案
1. 现场检查迎检方案
首先,针对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所有检查范围内的参建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并填写检查评分表。一方面作为建设分公司
内部的检查,另一方面为迎接各级检查做好技术储备。
其次,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选出一批优秀的单位进行整点整改,作为下阶段迎检的重点迎检对象。
最后,质安部汇保险公司共保体提供的专家共同组成检查组对选定的准备对象作一次全面的检查检验,为住建部的检查作为各项准备。
2. 台账检查迎检方案
依照建办质函[2011]259号文件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要点(住建部)》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逐项比对,自查自纠。动员全公司各相关部门参与进来,针对不同的检查内容,将任务分配到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再将任务分配到个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所有迎检单位的台账经责任部门审核后,交质安部备案。 3. 责任部门与时间
依据建设分公司部门设置检查范围与内容,全面迎检的责任部门和时间安排见附表1。各责任部门须明确一名联系人,并于2011年7月8日前报质安部。
检查组对各责任部门推荐的优秀单位检查安排在7月20日至7月30日。
四、 职责分工
本次迎检的牵头部门为建设分公司质安部。质安部负责编制迎检方案,根据检查要点,将任务分配到相关责任部门。相关责任部门依据批准的迎检方案,须将任务进一步细化,分配到个人;做好优秀单位推荐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
质安部所负责的建设单位迎检内容的落实,需要得到总公司和建设分公司相关部门的配合,具体配合内容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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