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保护安全卫生问题
一、关于劳动保护卫生
(一)、劳动安全卫生的概念: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 健康的各种法律措施。对象:劳动者
(二)、建立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制度的意义
1、为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提 供法律保障
2、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劳动生产率 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的提高 (三)、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制度的内容
1 、 劳动安全设施规定。包括机器设备的安全装 劳动安全设施规定 。2 、 劳动卫生设施规定。 包括防止粉尘危害的规 劳动卫生设施规定 。
3、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安全 生产教育考核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劳动保护监察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等。 4、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责任。
(四)、劳动卫生设施标准1防止粉尘危害的规定 2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规定 3防暑降温和防冻取暖的规定 4防止噪音和强光的规定 5通风照明的规定
(五)、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制度6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7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三级教育(入厂、车间、现场);特殊工种的专门教育;经常性教育;负责人教育
二、目前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职工加班现象普遍,农民工加班现象尤其突出。
2.职工劳动强度较大,成为职工对从事的工作不满意、压力大的重要原因。
3.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培训滞后、劳动保护措施欠缺等问题亟待解决。
4.用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的情况不容乐观,不同类型企业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方面存在差异。
5.虽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条款,但部分企业职工与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内容或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此不清楚、不知情。
6.六成多女职工与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女职工“四期”保护的内容或对此不清楚。
三、关于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状况的思考与建议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各级政府
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监管主体职责,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具体落实执行。
2.积极推进和完善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工伤预防费用,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预防工作,提升企业的安全水平。定期对企业人员进行培训。
3.加强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制定各级职业病防治规划、职业卫生标准规划和计划,建立“用人单位负责,政府依法监管,行业依法自律,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卫生综合管理体制。
4.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和处置重特大事故的能力。
5.加强和规范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积极履行法律赋予工会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中的监督责任,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组织网络,把工会监督参与的重点真正转到事前预防上来。
四、《劳动合同法》给物流企业提出了新课题
我国的物流行业在劳动合同制度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既有企业和员工主观上的问题,也有因行业特点带来的需要研究的新问题。《劳动合同法》对物流企业产生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促进物流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规范化
在物流行业中,有相当一部份企业存在着不签合同,少上保险、不发加班费、劳动设施的配置和保护用品不达标等情况。因此,导致人员不稳定,流动性较大等现象。同时更严重的是,一些企业因违规而形成的低成本运营,给物流行业市场带来了恶性竞争的后果。随着《劳动
合同法》的实施,必将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使物流企业的劳动用工规范化、合法化,同时使物流行业市场竞争公平有序。
(二)提出了物流企业需要研究解决的新问题
现代物流业具有涉及面广、流动性强等特点,是劳动密集型且利润率较低的行业,却在整个国民经济起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因此《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给物流业提出了需要研究解决的新问题,这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
一是按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必须支出职工的足额保险、加班费”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保用品的费用” 。从物流行业整体来看,长期以来,在我国物流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尚未完善以及燃油价格一再上调、过路过桥费一再增加的情况下,物流企业一直在高成本、低收费、低利润的状况下运营,通过《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而使企业再增加的成本,在短时期内既不可能全部转嫁到服务对象上又难于自行消化。这就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及任何的抵押金或保证金”,违反本法规定,将得到处罚。然而多年来,在公路运输行业和快递行业司机和快递送货人员带车带货携款逃跑的诈骗事件屡有发生的情况下,这些企业不得不采取了扣证件收押金的方式作为管理手段。《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使企业研究新的信用保障措施,来解决这种行业特有的欺诈行为,保证企业财产的安全。
三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但是,由于流动性较强的行业特点,客观原因造成超出劳动时间的“加班”是普遍存在的,例如集港压车和长途运输途中出现的路阻压车等现象经常发生,这些情况无法按压车时间附加班费,在实施《劳动合同法》中还需结合行业的特点研究解决措施。 (三)物流企业提出了用工新模式
《劳动合同法》对用工派遣的方式作了较具体的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这种用工形式比较适合物流企业的一些岗位的需求。物流行业的驾驶员工作的流动性、分散性及搬运装卸工劳动强度大,整体收入水平较低,招聘员工困难,难于管理。所以目前有些物流企业已经在一些辅助工种的岗位实行了这种用工方式。新《劳
动合同法》的实施,劳务派遣作为企业资源配置更优化的新用工形式,由劳务中介提供和管理部分岗位职工的方式将成为发展趋势,从而使物流企业的主要精力放在业务经营管理上。
五 物流企业应该怎么建设卫生安全保障
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同时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4、各部门负责人要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5、各部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每月将安全检查记录上报安保部,积极配合安保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各部门必须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务必使员工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提高本部门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8、各部门负责人要教育引导本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9、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的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
六、物流企业劳动保护问题
1.设备陈旧,条件落后,环境恶劣,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大多企业赚钱,不管安全”,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有意降低、减少、甚至取消安全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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