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福建省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范2016
外窗使用普通玻璃,但实际上,二层以上普通玻璃破裂一样也会造成人员伤亡,为方便工程实际应用,本条文统一规定为:所有的民用建筑外窗都应使用安全玻璃。
6.12.2 开启窗、固定窗和落地窗玻璃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中人体冲击安全规定。
6.12.3有锁闭要求的窗开启扇,宜采用带钥匙的窗锁、执手等锁闭器具。
7 生产制作
7.1一般规定
7.1.1 外窗产品的生产制作应在工厂内完成,不得在施工现场进行。
条文说明:外窗的加工制作质量需要良好的加工设备及生产场地来实现,目前很多工程现状是临时租赁场地使用简易加工设备来完成的,产品生产质量不能保证。外窗产品的生产制作在工厂内完成,以工厂的生产条件、检验条件能够保证外窗产品的质量,有瑕疵可以在工厂得到较好的解决。 7.1.2 外窗生产场地应满足生产材料贮存和堆放条件,生产场地的环境条件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得露天堆放。
条文说明:生产材料中的型材、胶条、密封胶等物质均应按相应标准中规定的环境下贮存,不得露天堆放。
7.1.3 用于生产外窗构件的设备、专用模具和器具应满足产品加工精度要求。检验工具、量具要定期计量检测和校正。
条文说明:产品的加工精度是靠优良的加工设备来保证,设备加工精度应满足构件加工精度要求,检验用工具、量具要定期计量检测和校正。
7.1.4 外窗构件生产必须有加工图纸和工艺文件,并编制生产加工工艺流程。
条文说明:外窗构件加工图必须根据外窗设计大样图及配套的节点图来制定,同时编制加工工艺流程以满足设计需要。
7.1.5 外窗所用材料及配件应进行进厂验证,其性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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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应有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检测报告。应对主要材料的外观、规格尺寸进行抽检。 7.1.6 外窗开启扇玻璃、五金件装配应在工厂内完成。固定部位玻璃可以在现场安装,在现场安装时应有可靠的安装质量保证措施。
条文说明:开启扇玻璃及五金件在工厂内装配,可以保证配合精度。
7.1.7 隐框窗硅酮结构密封胶注胶应在清洁的室内环境中进行,并满足养护条件,严禁现场打胶。 条文说明: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在洁净的室内进行注胶,室内温度宜在15℃~27℃之间,相对湿度不宜低于50%,以保证注胶质量。同时,注胶前应进行硅酮结构密封胶与型材的相容性实验。
7.2 外窗构件加工
7.2.1 铝合金外窗构件加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的有关规定。 7.2.2 塑料外窗构件加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塑料门窗设计及组装技术规程》JGJ362的有关规定。
7.2.3 铝木复合外窗构件加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节能门窗 第1部分:铝木复合门窗》GB/T 29734.1的有关规定
7.3 外窗装配
7.3.1 铝合金窗的装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GB/T 8478的有关规定。 7.3.2 塑料窗的装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塑料窗》GB/T 28887的有关规定。
7.3.3 铝木复合窗的装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节能门窗 第1部分:铝木复合门窗》GB/T 29734.1的有关规定。
7.3.4 外窗杆件装配之前应对其型号、表面质量与颜色等进行检查,并清理型材上的毛刺、料渣和油污等。
7.3.5 外窗框、扇组角应按规定使用匹配的角码、组角钢片,应打注专用组角胶,切口边缘应涂专用密封胶。中挺组装时宜采用专用构件连接,连接部位应采用专用密封衬垫,接口处应进行密封处理,组装后各连接处应紧密、平滑不刮手、接口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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