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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科每日一点(5、6、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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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4 16:03:54

B、甲属于掌握了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只要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就成立叛逃罪。B选项说法错误。C、甲将其掌握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国家秘密非法提供给境外的机构,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甲没有实施参加间谋组织或者接受间谋组织任务的行为等,不符合间谋罪的成立条件,不成立间谋罪。C选项说法错误。D、甲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如果判处主刑,必须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但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可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D选项说法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AD。050.危害公共安全罪:1.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以放火、爆炸等方式杀人,危及公共安全的,成立放火等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没有危及公共安全的,仅成立故意杀人罪。(2)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危险方法”与放火、爆炸等一致;能评价为其他犯罪,并能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按其他犯罪论处。2.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破坏交通工具罪。(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属于必要的共犯,如果还实施其他犯罪的,数罪并罚。(2)资助恐怖活动不等于帮助实施具体恐怖活动犯罪的行为,后者要认定为具体犯罪的共犯。(3)劫持航空器罪的既遂为控制航空器或者航线;适用普遍管辖原则的前提是劫持民用航空器;劫持航空器行为(故意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航空器严重毁损的,处死刑;劫持航空器并将航空器抢走的,属于想象竞合犯,如果劫持后又抢劫机上乘客财物的,数罪并罚。(4)劫持船只、汽车罪同时成立故意伤害(重伤或者致死)、故意杀人的,属于想象竞合犯。(5)劫持火车、电车,足以使火车、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及公共安全的,成立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与盗窃之间不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可能存在想象竞合。3.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芸失枪支不报罪。(1)“买卖”包括买未再卖,单纯买或者卖;“运输”包括境内运输与境内外运输。(2)“非法占有目的”是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不成文构成要件要素;如果实施骗取、敲诈行为的,可能成立诈骗罪等;在枪支、弹药之间出现认识错误的,按照具体事实认识锗误中对象错误处理,以客观内容定罪;在枪支等与普通财物之间出现事实认识错误的,按照抽象事实认识错误的对象错误处理,以盗窃罪论处;盗窃枪支后又持有的,属于吸收犯;盗窃后意外发现属于枪支而持有的,并罚。(3)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或者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出售枪支或者用于抵债的,属于“买卖”,不属于“出租”,但“赠送”枪支的属于永久“出借”。(4)善失枪支不报罪属于不作为犯罪,要求主体是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造成严重后果”属于客观的超过要素(不要求认识,但要有认识的可能性)。4.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不报、慌报安全事故罪。(1)交通肇事罪不属于身份犯;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成立交通肇事罪(肇事司机当然成立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指使者成立犯罪与否不以被指使者成立犯罪为前提。(2)“逃逸”指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逃逸致人死亡”指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要求不救助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如果救助就能救活被害人。作为加重情节,要求满足交通肇事罪的基本成立条件。(3)肇事后转移被害人、弃置被害人,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成立故意杀人罪,先前行为如果成立犯罪的,数罪并罚。误以为肇事行为致人死亡,毁尸灭进才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先前行为如果成立犯罪的,数罪并罚。(4)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成立交通事故罪;危险驾驶行为又成立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处罚。例,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下列哪些说法错误?A某工厂负责人甲违反国家规定,指使员工丙、丁倾倒毒害性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危及公共安全的,该工厂成立污染环境罪,甲、乙、丙成立投放危险物质罪,对甲、乙、丙应当数罪并罚B、甲开枪将公交车司机李等打成重伤,并胁迫其将车开到等废弃垃圾场,随后甲劫取了车上多名乘客财物,为防止司机驾车追赶,甲下车时又将司机李等打死的,甲成立劫持汽车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与抢劫罪并罚C、警察甲将配枪质押给乙,丙窃取乙财物时发现配枪,将枪拿走,乙随后将枪支失的消息告诉了甲,并唆使甲不要向单位报告该情况,三个月后丙持枪抢劫被抓获,导致案发。由于最终造成了一个严重后果,故甲成立非法出借枪支罪与芸失枪支不报罪,择一重罪处罚D、甲明知乙醉酒,而唆使乙驾车回家的,甲、乙成立危险驾驶罪的共犯;如果乙回家途中国醉酒驾驶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甲、乙均成立交通肇事罪;如果乙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对甲也要适用“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050.危害公共安全罪例题及其解析:A、该工厂成立污棃环境罪,甲、乙、丙成立投放危险物质罪。但本案属于一行为触犯两罪的想象竞合犯,对甲、乙、丙应按照想象竞合犯原则,择一重罪处罚。A选项说法错误。B、(1)甲使用暴力手段将乙打成重伤,劫持了汽车,成立劫持汽车罪既遂与故意伤害(重伤)罪的想象竞合犯;(2)劫取车上乘客钱财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属于“持枪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加重情形,适用既遂的规定;(3)甲下车将司机打死的行为与之前劫持汽车、抢劫财物的行为无关,应独立评价为故意杀人罪。综上,对甲应当数罪并罚。B选项说法错误。C、(1)警察甲将配枪质押给乙,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成立非法出借枪支罪,而乙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2)丙明知是枪支而窃取的,成立盗窃枪支罪既遂;(3)警察甲明知枪支失而不报告,后来造成严重后果的,成立芸失枪支不报罪,乙唆使甲不要向单位报告的行为成立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教唆犯。C选项说法错误。D、(1)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甲唆使醉酒的乙驾驶机动车回家的,乙成立危险驾驶罪的正犯,甲成立教唆犯;(2)如果乙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由于交通肇事罪属于危险驾驶罪的结果加重犯,故甲教唆乙实施危险驾驶行为与乙造成交通事故既有心理的联系也有遇见可能性,故甲对该加重结果负责,成立交通肇事罪;(3)如果乙逃逸致使被害人死亡,乙虽然成立交通肇事罪中“逃逸致人死亡”的加重情形,但甲的行为与此没有因果联系,也没有遇见可能性,故甲对乙“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不负责任。D选项说法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05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以上,成立既遂;销售金额不足5万,剩余货值15万以上,或者销售金额乘以三,加上剩余货值达到15万以上的,成立未遂。2.法条竞合:行为符合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也符合第141-148条规定的犯罪,按照电法条定罪处罚。记住以下罪名: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3.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属于严重的劣药: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依照嘿药品管理法涉必须经过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经过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变质的;被污染的;使用依照嘿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的“有毒、有害”食品认定的关键词: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物质,用“瘦肉精”喂养、屠宰、销售牲畜及其制品,用“地沟油”加工、销售食用药。4.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中的“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认定的关键词:属于病死、死因不明等的牲畜肉制品,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等,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5.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销售”:包括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推定已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并有偿使用的情形(扩大解释甚至类推解释、6.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抽象的危险犯,法定刑包含死刑。例,关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下列哪些选项错误?A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成立销售假药罪,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药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药用要求的非药品原料、辅料,情节严重的,成立生产、销售假药罪C、将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销售”解释为包括“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行为”,至少属于扩大解释,甚至是类推解释D、以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为目的,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成立非法经营罪解析:A按照司法解释,该行为无罪。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司法解释一般都以此规定相应行为不成立犯罪。A选项说法错误。B、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药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药用要求的非药品原料、辅料,情节严重的,成立非法经营罪。B选项说法错误。C、“销售”一词的字面含义是指“出售”、“出卖”,而将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销售”解释为包括“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行为”,至少属于扩大解释,甚至是类推解释。C选项说法正确。D、以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为目的,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成立生产假药罪或者生产劣药罪(该司法解释结论同样属于扩大解释甚至类推解释)D选项说法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ABD。052.走私罪:1.走私行为:腾关,绕关,间接走私(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品,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走私品),变相走私(存在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中)。2.共犯: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成立相应走私犯罪的共犯。3.罪数: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成立妨害公务罪与走私犯罪,数罪并罚;武装掩护走私,以走私的具体对象确定罪名,但适用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法定刑,并从重处罚。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最一般的罪名,任何走私犯罪行为在法律评价上都可调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行为。注意刑A增加的规定:一平内曾囚走私被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5.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较一般的的罪名,常见对象包括;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或者未命名的古生物化石,有毒物质,来自境外疫区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木炭、硅砂等妨害环境、资源保护的货物、物品,旧机动车、切割车、旧机电产品等。6.特殊罪名:(1)走私武器、弹药罪:包括鉴定为真枪的仿真枪,各种弹头、弹壳(扩大解释,如果无法组装或者使用,则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2)走私假币罪:仅限于假币,不包括变造的货币。走私变造的货币,成立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3)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仅限于从境内走私到境外,如果从境外走私到境内,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4)走私淫秽物品罪: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7.一次走私多种对象,成立多个走私犯罪的,数罪并罚;一般罪名、较一般罪名与特殊罪名出现事实认识错误的,在较一般罪名或者一般罪名范围内认定为故意犯罪。例,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些选项错误?A甲走私各种弹头、弹壳进境,却发现无法组装,遂将其出售给知道真相的乙,甲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乙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B、甲为让乙能偿还自己的借款100万,将自己闲置的仓库借给乙使用,以供其存储走私的汽车,获取150万元(借款和租金)后将其投入自己公司经营中,甲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与洗钱罪C、甲在境外购买了大量黄金首饰,在海关进境时不申报,被查获后还发现,其包裹里有一大包淫秽光盘的,甲成立走私贵重金属罪与走私淫秽物品罪D、甲一年内因走私被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甲一年内因走私被给予一次刑事处罚、一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甲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还可能成立累犯052.走私罪例题及其解析:A、(1)甲客观上走私了无法组装的弹头、弹壳,属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违法事实,主观上是走私弹药罪的故意,按照抽象事实认识错误中法定符合说的处理原则,甲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2)乙明知是甲直接走私的物品而予以收购的,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间接走私);如果乙不知道真相,仅知道是甲其他犯罪行为所得的脏物而收购的,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A选项说法错误。B、(1)甲明知乙走私汽车,而为其提供仓库以供其存储走私的汽车的,属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2)甲获取的150万元属于甲参与走私犯罪获得的脏款,后用于公司经营的行为不成立洗钱罪,因为自洗钱的行为不符合洗钱罪的构成要件,洗钱罪仅限于帮助他人洗钱。注意:自洗钱不成立犯罪是因为不符合洗钱罪的犯罪构成,而非不具有期待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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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甲属于掌握了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只要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就成立叛逃罪。B选项说法错误。C、甲将其掌握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国家秘密非法提供给境外的机构,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甲没有实施参加间谋组织或者接受间谋组织任务的行为等,不符合间谋罪的成立条件,不成立间谋罪。C选项说法错误。D、甲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如果判处主刑,必须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但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可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D选项说法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AD。050.危害公共安全罪:1.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以放火、爆炸等方式杀人,危及公共安全的,成立放火等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没有危及公共安全的,仅成立故意杀人罪。(2)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危险方法”与放火、爆炸等一致;能评价为其他犯罪,并能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按其他犯罪论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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