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年产100万吨选煤厂安全预评价报告(精品doc)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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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操作错误或失误;四是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
3.2.2煤尘爆炸 一、易发场所
该厂容易发生煤尘爆炸的场所主要为:煤仓和原煤准备等煤尘比较集中的地点。
二、主要原因
1)煤仓和原煤准备等车间煤尘堆积,未及时清理(地面、设备); 2)有煤尘堆积的地段电气设备不防爆; 3)有煤尘堆积的地段明火作业和吸烟; 4)空气中煤尘含量达到危险值; 5)其他原因造成扬尘(煤尘)。
总之,选煤厂的主要原料是煤,在煤仓、原煤准备车间等处均可能产生煤尘飞扬和堆积(落尘),因而给煤尘爆炸提供了条件。当煤尘的浓度达到一定浓度时,遇明火、电火花可能发生爆炸。
3.2.3物体打击 一、存在部位
该厂物体打击事故存在的地点和部位比较分散,主要存在于机械运转或人员抛掷即能致使物料或工具飞出的地点,如卸煤场、各种设备运转部位以及作业人员、检修人员在作业过程随意抛掷工具等场所。
二、原因分析
1)从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平台、走桥等高处向下乱扔物品; 2)设备检修、吊装作业工具或物件掉落;
3)卸煤时,处理大块矸石未向车下人员发生警告,而随意抛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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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卸煤机工作时,有人员站在受煤坑上; 5)卸煤机司机作业时,将头或身体探出操纵室外; 6)人工清仓时,安全措施不当;
7)贮煤过程落煤时,有人员或车辆在落煤点附近逗留和行走; 8)吊装孔装卸货物时,驾驶员未离开驾驶室,或站在危险地带,操作人员从高处向车内抛掷物。
洗煤厂各个生产环节中,矸石、煤块、铁器、木材等物料大量存在,由于贮存、放置不当、外力(设备运转)作用,极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另外,在以上物料以及工具放置不当,在重力作用下也容易造成物体打击一类伤害。
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原因主要为两个方面,一是物料、工具等飞出伤人;二是物料、工具等坠落伤人。
3.2.4高处坠落 一、存在部位
高处坠落事故存在的地点主要是洗煤及其相关的作业场所、高处作业的地点,如生产所需的坑、井、壕、池、煤仓、煤堆、介质桶、浓缩设施以及其他高大设备上。
二、原因分析
该厂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生产所需的坑、井、壕、池未设置固定盖板或围栏,无警示标志,夜间无警告灯;
2)作业场所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平台、走桥未设栏杆或不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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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煤坑上无蓖子,或眼孔太大,工作地点未设置声、光信号; 4)卸煤工从煤车上跳下;
5)煤仓的检查孔未设盖板,入料口未设箅格防护或虽有但网眼太大; 6)人工清仓时安全措施不当,未使用安全带,或固定不牢; 7)煤仓堵塞时,作业人员捅煤站位或方法不当; 8)介质桶上面无箅子,或虽有但孔径太大; 9)工作人员清理介质桶箅子上的杂物未系安全带; 10)操作人员进入浮选机内工作未使用安全带; 11)浓缩设施的走道上未设栏杆;
12)浓缩机深锥阀门处的操作平台及栏杆不牢固或不防滑; 13)浓缩设施的絮凝剂添加处及周围未设栏杆;
14)室外沉淀池的周边未建堤坝或设置栏杆,未设警示牌;
15)在检修过程中,移动、拆除防护栏杆、井盖、盖板、花格箅子等安全设施时,工作人员离开作业地点,未在上述地点的周围设置临时护栏、护网,未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16)高处作业,未使用登高作业安全用具; 17)水煤浆搅拌机上无箅格,或虽有但不符合要求; 18)操作人员在输煤溜槽捅煤时站位不当。
归纳起来,产生高处坠落的危险因素主要有三个,一是在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设置或无或不合格;二是高处作业无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绳等)或虽有但使用不正确;三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工作马虎、麻痹大意。
3.2.5触电
一、存在的地点或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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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存在于供电设备、电器设备、供电线路以及接触漏电的金属、湿地等导体处。
二、原因分析
发生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选煤厂的高层建筑及其他需要防止雷击的建筑和设施,未安装避雷装置;
2)电气工作人员未执行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制度; 3)非电气工作人员安装、检修电气;
4)在高压工作场所作业时,工作人员未戴绝缘手套和穿电工绝缘鞋,未临时接地;
5)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电缆、照明线路; 6)电焊设备及工具绝缘不良,焊机外壳未接地;
7)供电系统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固定设备外壳未直接重复接地; 8)使用水和泡沫灭火器扑救电气火灾;
9)变(配)电所值班人员装卸高压熔断电器,不停电、验电和放电,未穿绝缘胶鞋、不戴绝缘手套;
10)操作人员带电检修、搬迁、移动电缆和电气设备; 11)检修时装设接地线,未确认无电;
12)检修线路、开关、刀闸、跌落保险时,未将联接设备两侧线路全部停电;
13)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使用金属尺、刀子、锉刀等金属工具; 14)检修车间高低压电气设备和线路时,未将断开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柄锁住,误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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