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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教务处文件
新大教字[2010]43号
关于申报新疆大学2010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新疆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 和《新疆大学本科生课外创新实践与技能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新大校字[2005]171号)要求,为培养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增强课外创新实践意识,学校决定启动2010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要求。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设计、自主完成创新实验项目,并自主进行创新实验项目的过程管理;要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训练、启迪与培育。
学生是项目的主体,学生必须有兴趣,自觉、自愿参与。参与项目的本科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总结报告。
实验计划项目选题要恰当,以应用或工程类中、小型选题为主。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内容精练、实际,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并在实施过程中得到不断调整优化。
2、申报范围。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2-3年级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立项,每个学生只能独立申请或参与1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
项目参与者为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每个项目人数以2-3名学生为宜,申请人学习成绩班级排名50%内且没有不及格课程。项目指导教师应由科研经验丰富、创新意识较强的教师担任。
3、申报程序。各学院对本学院申报项目组织专家初评,按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1)所分配名额确定申报项目。学校组织专家复审,项目确定后,各项目组暑期即可着手开始工作。
4、期限和经费。项目运行周期为1年,项目建设期为2010年9月-2011年6月,项目参与学生必须在第七学期末完成项目工作,资助金额为1000-3000,差额部分由学院配套解决。
5、项目要求。结题要求制作实物或公开发表1篇科研学术论文(以新疆大学公布的期刊目录为准)。
6、其它事项
(1)申请人需认真填写相应的《新疆大学本科生科研实践训
练项目教师(学生)立项申请表》(见附件3)。学院组织专家初审、答辩、签署意见后,于2010年7月1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统计表(见附件2)交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学校组织评审,于7月中旬公示评审结果。
(2)项目组申报成员应民汉结合。
请各学院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和学生申报、参与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联系。
附件1:新疆大学2009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分配表 附件2:新疆大学科研实践训练项目(XJU-SRT)实施细则 附件3: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统计表
联 系 人:陈江 李燕 联系电话:8583023
教 务 处
2010年6月1日
附件1:
新疆大学2010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分配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院(部)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法学院 人文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外国语学院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校级项目数 5 5 4 5 5 4 8 12 12 12 10 8 10 12 12 9 5 3 1 8 150 10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11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1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3 地质与勘查工程学院 14 机械工程学院 15 电气工程学院 16 建筑工程学院 17 艺术设计学院 18 旅游学院 19 语言学院 20 软件学院 合计 理工学科可适当增加上报项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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