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市苏州河支流污水管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5、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要有安全技术措施。对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且要有依据、说明、审批。 6、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施工负责人、工班长详细交底。书面交底要有交接人签字,并存档备查。
7、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安全用品、工具和设施以及暂设电气工程、机械设备等要验收后才能使用,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如脚手架、井字架、安全网、工地使用的中小型机械、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限位装置等,对暂设电气工程要符合国家临电规范,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8、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加强培训考核,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实行持证上岗制,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9、要做好工人的劳动保护工作,配备必要的劳保:做好洞内通风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10、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并和生产安排结合起来,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活动。发现安全隐施要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改正。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和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其作业。
施工附图、表
施工进度计划表
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具设备表
拟投入本工程的测量、质量检验、试验仪器设备表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交通组织及管线保护措施
(一)、交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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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管线过漕宝路采用开槽埋管施工。过漕宝路施工时,首先将交通组织方案报有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施工时采取先用彩色钢板围场施工窨井,再分二次分别用彩色钢板每次围半副路组织管道基槽开挖和管道敷设。在施工区与漕宝路交叉口处两端分别设大门开口,并设专人负责指挥交叉口处的施工车辆出入,确保漕宝路的交通畅通无阻。 (二)、管线保护措施
施工前,首先对施工区域内进行物探,确定既有管线的确切位置,并设明显标志;施工时,在有管线处采用先人工开探坑,确保管线安全后再采用机械开挖人工配合开基槽;并对既然有管线采用工字钢托底、撑、吊结合的方法进行管线加固,确保管线安全。 (三)、环境保护措施
l、施工生产及生活设施的设置认真规划、设计,在规划设计中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遵守环境保护法规。
2、生活、生产废水应经收集、处理后再排放,顶管施工废弃的泥浆须经沉淀,然后在指定的区域内排放废水和污水。
3、易撒、易污染的材料运输应加铺盖措德,防止粉尘污染。 4、在临近居民点施工时,要采取严格的防污染和防噪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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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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