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江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由于局部地区不顾自然规律竭泽而渔式的开发,导致水资源短缺、绿色空间锐减、环境污染加剧,甚至生态系统整体功能退化,越来越多的生物不适宜恶化的生存空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第二章 规划目标
第一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第八条 总体目标
长三角地区区域融合正进入加速期,资源区域性配置、产业区域性转移、交通体系区域性共建逐步成为趋势和共识。本规划目标以沿江发展战略为契机,立足江阴市的实际,发挥地方特色产业优势,建立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和城镇化水平相适应的城镇体系,在优化结构和增加效益的基础上,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全面提高,全面建成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经济社会生态和谐进步,现代化、国际化水平较高的港口城市,全面实现人口、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九条 具体目标
到规划期末,全市总人口149.61万人,地区生产总值争取在2005年的基础上翻两番,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0.0万元,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10%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2%以上;城市化水平达到85%。
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第十条 土地利用主要目标
依据江阴市资源环境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实事求是制定土地利用主要目标: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建设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大土地整治力度。
第十一条 主要调控指标
1、总量指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4915.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28133.4公顷。
(2)规划其他类型农用地
至2020年,园地2832.3公顷;林地4364.2公顷;牧草地10.4公顷。
(3)建设用地控制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5702.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0967.3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0344.9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734.7公顷以内。
2、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4800.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不超出4498.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747.7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任务量)1148.6公顷。
3、效率指标
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38平方米/人以内。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十二条 农用地
2005年,江阴市全市农用地面积5622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94%;至规划期末,农用地面积5231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97%,较2005年净减少3913.9公顷。
1、耕地
2005年,江阴市耕地面积38271.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8.07%。至规划期末,耕地面积34915.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7.00%,较2005年净减少3356.0公顷。
2、园地
2005年,江阴市园地面积2866.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5.10%。至规划期末,园地面积2832.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5.44%,较2005年净减少34.1公顷。
3、林地
2005年,江阴市林地面积1713.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05%。至规划期末,林地面积4364.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37%,较2005年净增加2651.2公顷。
4、牧草地
2005年,江阴市牧草地面积26.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05%。至规划期末,牧草地面积10.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02%,较2005年净减少15.7公顷。
5、其他农用地
2005年,江阴市其他农用地面积13350.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3.74%。至规划期末,其他农用地面积10191.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9.17%,较2005年净减少3159.3公顷。
第十三条 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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