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
2. 负责病人的检诊,确定治疗的种类、疗程,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做好医疗安全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 注意观察病情、治疗效果及反应,并向科室负责人反馈,如有反应及时处理。 4. 参加中心小组讨论、学习活动,积极钻研业务。
5. 负责向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知识、物理治疗等常识的宣教工作,介绍注意事项,征求病人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6. 负责治疗服务的登记和统计。
7. 负责中心设备清洁、保养、清点和检查工作。 8. 负责做好科室管理、消毒隔离和物资保管工作。 9. 负责对经治病人的满意度调查和反馈工作。 10. 负责预约病人及外出服务工作。 11. 负责完成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 健康教育科人员职责
1. 在科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2. 办好健康教育学校,如新婚学校、孕妇学校、育儿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3. 将提高人们自我保健能力为己任,把妇女儿童的需求作为教育目标,按需施教,以妇女儿童为中心,提供人性化保健咨询服务。
4. 利用DVD、模型、实物、投影仪开展教学,教学气氛活跃。注意技能培训,鼓励受教育者积极参与,调动学习积极性。
5. 制定健康教育课程表,每期予以公示。定期举办各类健康知识讲座。
6. 利用卫生宣传日举办免费健康咨询、义诊等活动,向人们宣传妇幼保健知识。 7. 编写有关健康教育资料,定期更换科室宣传栏。 8. 指导基层开展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工作。 二十二、 产前诊断科人员职责
1. 管理组——办公室
1.1 负责产前诊断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
1.2 定期向卫生行政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传达有关文件。 1.3 负责各科室的资料定期汇总、分析及信息的反馈。 1.4 负责进行随访病人的登记工作,并进行定期的汇总分析。 1.5 负责高风险孕妇的召回。
1.6 对产前筛查的个人档案及相关资料,按规定进行收集与保管。 1.7 负责制定产前筛查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8 负责产前筛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做好基层产前筛查单位的业务培训工作。 1.9 接受省产前诊断中心的质量管理与技术指导。 2. 临床组
2.1 按产前诊断诊疗常规开展工作。
2.2 负责高风险孕妇的咨询工作,开展遗传咨询门诊,为有需求的人群提供特殊的咨询服务。 2.3 对产前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选择合适的诊断技术,作出进一步诊断和处理。 2.4 建立高风险孕妇和产前诊断病人档案,并妥善管理。 3. 影像组
3.1 按产前诊断超声诊疗常规开展工作。
3.2 协助临床医生对实施产前诊断的孕妇进行羊膜腔穿刺、脐静脉穿刺及绒毛取样的超声定位工作。 3.3 对常见的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作出诊断。 3.4 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签定。 4. 实验组
4.1 按产前诊断实验组各项技术常规开展工作。
4.2 对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各种标本的采样进行检测与质量控制,不合格样本及时通知采血单位重新采样送检。
4.3 负责送检单与知情同意书的复核。 4.4 负责筛查血样本保存。 4.5 负责筛查结果报告的签发。
4.6 负责细胞遗传学诊断工作,分子遗传学诊断工作。 二十三、 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 承担全市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指导工作,指导基层开展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各项工作,掌握儿童健康基本情况。
2. 努力学习儿保专业知识及先进经验,掌握国内、外儿保工作动态及本市的儿保工作情况。 3. 负责全市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录入计算机、上报和反馈,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管理工作。 4. 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努力降低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5. 掌握全市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健康主要因素,掌握全市6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定期召开儿童保健工作会议,协助上级行政部门制定全市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6. 依据《母婴保健法》组织开展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等服务项目。 二十四、 儿保监测信息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定期收集院内儿童死亡报告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表、危重儿自动出院登记表,及时反馈给各县市。
2. 每季度进行一次院内监测漏报调查,检查各类表卡填写正确与否,并做出调查小结。 3. 及时收集上报省级监测点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资料,并核实网络直报信息。
4. 根据省妇幼卫生监测要求,每年抽查省级监测点和市级医院进行5岁以下儿童死亡质控调查,总结质控调查情况。
5. 定期举办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培训。
6. 参与院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会议,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
7.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召开绍兴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会议,做好资料的整理和会议纪要。 二十五、 儿童专病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儿专病管理工作。
2. 通过培训、进修、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业务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儿童保健最新进展,并将成熟的诊治方案运用于日常工作。
3. 及时做好患儿的登记、诊治、转诊、随访等工作。 4. 指导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儿童专病管理工作。 5. 根据学科发展不断丰富儿童专病管理内容。
6. 定期开展育儿讲座,向家长宣传儿童常见病防治知识,提高家长自我保健意识。 7. 做好辖区内儿童专病管理资料的年度总结反馈,开展相关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 二十六、 集居儿童保健人员职责
1.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工作。
2. 熟悉、掌握《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负责对辖区各托儿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检查和业务指导。
3. 严格遵守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常规,严格把好儿童入托入园检查关。 4. 了解辖区托儿所、幼儿园保健人员及保育员的分布情况,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5. 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做好晨检,全日观察等卫生保健工作。 6. 指导托幼园所做好患病儿童的管理工作。
7. 认真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做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报表汇总工作。 二十七、 儿童生长发育科人员职责
1.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对影响儿童生长发育因素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应的有效措施(包括合理营养、早期教育、缺点矫正、疾病防治等)。
2. 努力学习儿保专业知识及先进经验,掌握国内、外儿保工作动态及所辖地区的儿保工作情况。 3. 做好辖区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疾病防治和体弱儿管理。
4. 做好资料的积累、分析、统计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为指导当地儿保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5. 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提倡母乳喂养。
6. 绘制生长发言曲线,及时分析曲线提示的生长发育趋势,对儿童进行针对性的指导,保障儿童生长发育达到全面、健康、科学的发展。
二十八、 儿童心理行为保健人员职责
1. 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儿童心理行为相关工作。
2. 努力学习儿童心理相关专业知识及先进经验,掌握国内、外儿童心理行为矫治工作动态及新进展。
3. 热情耐心接待每位咨询儿童及家长。
4. 智力测试应严格按测试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和结果处理,测试过程注意受试者的精神状态。
5. 对测试结果进行科学综合分析和解释,做好教育训练指导,对异常者根据不同病因进一步检查和进行药物、心理、行为矫治。
6. 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开展科研。 二十九、 儿童营养科人员职责
1. 开展儿童营养门诊,诊断和治疗儿童各种营养性疾病。
2. 负责对营养门诊儿童进行科学的营养状况评价,合理指导家长正确的喂养方法。 3. 对幼儿园的膳食营养进行指导,协助幼儿园进行营养分析。
4. 应用营养分析软件对个体儿童的膳食营养进行分析,为合理纠正营养性疾病提供科学依据。 5. 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营养方面科学研究,不断提高临床营养工作水平。 三十、 儿童口腔保健人员职责
1. 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儿童口腔疾病诊治工作。 2. 努力学习口腔专业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3. 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儿童龋病防护知识。 4. 下幼儿园对集居儿童进行牙齿防护。 三十一、 儿童眼保健人员职责
1. 在科主任领导下,做好儿童眼保健门诊的各项常规工作,重点开展儿童近视,弱视检查治疗工作
2.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及进修培训学习,熟悉并掌握国内外近视、弱视防治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3. 定期深入幼儿园、托儿所对集居儿童进行视力筛查。
4. 开展眼保健教育活动,利用黑板报、讲座等形式宣传儿童近视,弱视防治等眼科常规知识。 5.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开展科研,认真完成科研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三十二、 儿童听力保健人员职责
1. 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婴幼儿听力筛查工作。
2.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耳声发射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3. 经常检查听力专用仪器的使用和保养情况。
4. 努力学习耳保健专业知识,熟悉掌握听力筛查方法,熟悉掌握听力分级。 5. 积极做好听力保健等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6. 做好本院的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并及时进行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工作。 7. 做好全市儿童的听力筛查报表工作,及时进行报表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三十三、 体弱儿管理人员职责 1. 开展体弱儿筛查及诊治工作。
2.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为每一例体弱儿仔细分析病因,制定正确的矫治方案,给予药物治疗,营养指导等针对性干预措施。
3. 及时做好体弱儿的登记、随访、转归等工作。
4. 经常向体弱儿家长宣传合理喂养、科学育儿和疾病预防等知识。 5. 做好辖区内体弱儿资料的收集、分析、统计、汇总等工作。 6. 指导基层做好体弱儿管理工作。 三十四、 儿童早期综合发展人员职责
1.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的相关工作。
2. 着装整洁,挂牌上岗,保证诊室内环境整洁,时刻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热情。 3. 熟练掌握儿童早期发展的基本内容,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儿童早期发展的新方法,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在实际工作中开展新项目,并及时总结经验。
4. 积极向家长宣传早期教育的好处,耐心向家长介绍早期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5. 负责诊室内音乐播放器材的保管与床单、毛巾的更换。 三十五、 新生儿疾病筛查人员职责
1. 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完成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各项工作。
2. 做好辖区内各县(市、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管理、业务指导工作。 3. 督促、检查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的血片采集质量和递送运转。 4. 配合省中心做好患儿的追访、治疗和随访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5. 参加新生儿疾病筛查业务学习,并对市直质控员进行业务培训。
6. 做好本院出生者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告知、抽血及血卡的填写邮寄等日常工作。 7. 编制宣传资料做好相关的宣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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