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
一、 保健部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保健部内各科的保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协调各科室间的关系。
2. 制定保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 掌握影响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掌握全市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4. 开展妇女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健康教育,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5. 制订妇幼保健人员培训计划,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6. 督促检查各科完成工作计划,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做好各类人员业务技术考核、考绩工作。
7. 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院内科研工作。 8. 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单位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二、 保健部主任(副主任)职责
9.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制订保健部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年终总结。 10. 督促检查所属科室完成工作计划和各类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科室完成妇幼保健任务。
11. 制订切实可行的干预计划,降低本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2. 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全面指导本地区基层妇幼保健业务、妇幼卫生信息、健康教育等项工作。
13. 定期参加保健门诊及专科门诊,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以利于指导面上工作。
14. 有计划安排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协助院领导做好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工作,安排实习、进修人员的工作。
15. 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工作。
16. 保健部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三、 妇女保健科科长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及行政管理工作。
2. 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本科各项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及岗位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 做好妇女保健方面调查研究,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4. 掌握有关妇女保健方面的主要数据、质量指标,对危害妇女健康和影响优生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防治措施。
5. 抓好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和高危孕产妇的筛选、管理工作,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
6. 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培训基层业务人员,提高基层业务水平。
7. 定期参加妇女保健门诊,组织本科教学,审定本科科研课题设计,组织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高工作质量。
四、 儿童保健科科长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及行政管理工作。
2. 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科室工作制度、诊疗常规等的落实,按时总结汇报。 3. 做好儿童保健方面调查研究,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4. 掌握有关儿童保健方面的主要数据,质量指标、对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防治措施。
5. 抓好全市儿童系统管理、体弱儿管理,努力降低儿童死亡率。
6. 带领科员指导基层开展儿童保健业务,督促、检查、提高基层工作质量,培训基层业务力量。 7. 定期参加儿童保健门诊,组织本科教学,审定本科科研课题设计,组织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高工作质量。
五、 保健部办公室人员职责
1. 在保健部主任领导下开展各项妇幼保健管理工作,认真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 2. 做好常规报告系统报表收集统计工作。
3. 做好基层妇幼人员培训的组织、管理及资料收集等工作。 4. 按档案室要求,将保健部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5. 承担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 6. 做好绍兴市妇幼信息刊物的收集及编写工作。 7. 指导基层开展相关的妇幼保健工作。 六、 围产保健科人员职责
1. 在科主任的带领下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围产保健工作,认真填写围产保健卡。 2. 与地段医生、企事业单位保持联系,对所管辖地段孕情清楚。承担孕产妇的保健医疗服务。 3. 做好高危妊娠的管理,遵守规范的转诊、会诊制度。接收下一级及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中危重的孕产妇的转诊及会诊。
4. 围产保健信息及时录入计算机,资料按规定收集、统计、分析,。 5. 指导基层开展围产期保健工作。
6. 认真接受孕前咨询,做好出生缺陷的干预。 七、 婚前保健科人员岗位职责
1. 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婚前保健业务技术。认真填写体检记录,妥善管理并做好登 2. 记、统计工作,异常病例应分册登记,并做好随访。 3. 做到“严肃、亲切、认真、守密”。
4. 通过婚前卫生指导宣传受孕原理、性知识、优生知识和新婚避孕知识等。 5. 根据婚检结果,提出相应的医学建议,并出具婚检证明。 6. 指导基层婚前保健工作。 八、 孕前保健科人员岗位职责
1.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孕前保健门诊业务工作。
2.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和工作规范,做到热情、仔细、耐心,对将怀孕夫妇提供孕前健康教育、咨询、评估工作。
3. 孕前保健资料档案做好记录、统计、分析。
4. 指导基层开展完善孕前保健工作,定期举办讲座,提高孕前保健服务的水平。 九、 生理产科门诊人员岗位职责
1.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在上级医生的指导下,负责门诊病人的诊治与预防保健工作。 2. 按首诊负责制的要求,对就诊病人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 3. 维护工作秩序和环境整洁,努力完成科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4. 做好高危妊娠的管理,遵守规范的转诊、会诊制度,做好转诊工作。 5. 资料按规定收集、统计、分析。
十、 高危妊娠门诊人员岗位职责
1. 在科主任的带领下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高危产科门诊工作。 2. 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开展门诊工作。
3. 做好高危妊娠的管理,进行高危评定,遵守规范的转诊、会诊制度。接受下一级及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中危重的孕产妇转诊及会诊。
4. 资料按规定收集、统计、分析。 十一、 更年期及老年期保健科人员岗位职责 1. 在科长领导下,做好更年期及老年期保健工作。
2. 坚持以保健和临床相结合,更好地为广大更年期及老年期妇女服务。 3.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 定期对基层开展业务讲座,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科研工作。 5. 按规定出专科门诊,接受下级的会诊、转诊。 6. 资料按规定统计、分析。 7. 做好宣教工作。
十二、 妇科常见疾病检查人员岗位职责
1. 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妇科常见疾病检查工作,检查按顺序进行,仔细检查,不漏异常情况。
2. 严格按照妇科常见疾病(阴道炎、宫颈上皮内瘤样病变、功能性子宫出血、围绝经期综合症等)诊治规范开展工作。
3. 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异常病例分册登记,做好随访。 4. 负责基层妇女病普查的指导任务。 十三、 重大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产科医生、财务人员明确报销流程,及时提醒产妇或家属准备相应的证件。
2. 门诊医生,特别是孕前、婚前、妇科、产科门诊医生应主动向适宜补充叶酸的对象提供预防神经管缺陷的知识和补充叶酸的方法。
3. 宫颈癌筛查和乳腺癌筛查结果及时告知,并提供医学建议。 4. 婚前保健医生执行婚前保健岗位职责。
5. 产科医生熟悉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流程;围产保健人员在孕妇建册时必须给予相应的咨询和检测;为确诊病例提供母婴阻断的方法。
6. 下基层,指导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及市直医疗单位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7. 信息统计人员对各项指标的含义清楚,定期收集资料,统计数据,制作报表,按规定上报市直月报、季报,网上审核全市各县的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报表。
十四、 妇女保健监测信息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按要求收集孕产妇死亡监测、出生缺陷监测、围产儿死亡监测的信息。 2. 对本院和其他监测区上报的资料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核实并纠正。 3. 制作监测报表,上报省妇女保健院。
4. 每半年组织一次本监测区(越城区)质控,每年组织一次市级质控。 5. 每年撰写监测分析报告,报卫生行政部门。 十五、 女职工保健科人员职责
1. 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妇女病查治工作,检查按顺序进行,仔细检查,不漏异常情况。 2. 与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干部保持联系,督促女职工参加每1~2年一次的妇女病普查。
3. 对所有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异常病例分册登记,作好随访。 4. 需手术或住院者,可由本科负责与住院部联系。 5. 负责基层妇女病普查的指导任务。 十六、 青春期保健科人员职责
1. 各级保健人员在科长领导下,负责完成本科规定范围的预防、保健、教学、科研工作,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常规,带领下一级保健人员完成各项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推进保健预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3. 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按规定撰写论文。
4. 按规定出专科门诊,接受下级的会诊、转诊。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发病原因,资料按规定统计、分析,做好宣教工作。
十七、 妇女心理卫生科人员职责
1.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妇女心理卫生门诊业务工作。 2.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常规。
3. 认真、耐心倾听咨询者的诉说,以平等、平和的态度疏导妇女各期的心理矛盾。 4. 加强学习、积累资料,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丰富经验, 5. 开展科研工作。
6. 为心理咨询者保守医密。 十八、 妇女营养科人员职责
1. 开展妇女营养门诊,制定营养治疗方案、治疗妇女各种营养性疾病。 2. 指导妇女在各期的合理营养,如青春期、围产期、更年期营养指导。
3. 参加病房的营养治疗会诊,,及时对膳食进行指导,观察营养管理实施等情况。
4. 负责对住院病人及门诊病人的营养咨询和宣教工作,并且对贫血、糖尿病、肾脏病、肝胆病予以营养治疗。
5. 制定各种膳食的营养成份数值。
6. 对炊事员与管理人员及配膳员讲授营养知识,指导护理人员正确应用临床治疗膳食。 7. 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营养方面的科学研究,不断提高临床营养工作水平。 十九、 产后康复科人员职责
1. 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产后42天健康检查和产后康复中心工作 。 2. 注重宣教,如母乳喂养指导、产后避孕、产后康复物理治疗等常识 3. 对于产后检查有异常者,要及时给予治疗。
4. 产后康复中心理疗时严格按照操作常规进行:负责病人的检诊,确定治疗的种类、疗程,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做好医疗安全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5. 理疗阶段,注意观察病情、治疗效果及反应,并向科室负责人反馈,如有反应及时处理。 6. 康复中心人员要负责中心设备清洁、保养、清点和检查工作。负责对经治病人的满意度调查和反馈工作。负责预约病人及外出服务工作。
7. 做好资料登记和总结工作,为临床诊疗提供产后康复信息。 8. 帮助基层提高产后康复业务能力。 二十、 产后康复中心人员职责
1. 在科长及中心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具体治疗工作,严格按照操作常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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