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西安律师:重大缺陷婴儿出生 婴儿父母如何维权
外,当事人有过错才承担法律责任。对违约责任,法律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严格责任,即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不以过错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条件,即便当事人没有过错,只要构成违约,就要承担责任。本案原告张丽、李涛所生小孩的身体缺陷虽不是西安市第四医院直接造成,但西安市第四医院生殖医学中心作为开展优生优育服务的专业机构,未能尽到其专业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预见义务、审慎注意义务和尽职履行合同义务,对于完全可以检查出的胎儿的重大缺陷没有检查出,未能帮助原告合理的防范风险的发生而实现医疗服务合同目的,致使原告具有重大缺陷和严重先天性疾病的婴儿出生,给原告造成巨大精神负担和重大经济损失,被告的产前检查行为与原告的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故被告对原告的损失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应属责无旁贷。
2、本案被告以现有医学技术水平的限制和无法预见的原因及唐氏筛查的局限性进行抗辩。首先,唐氏综合症和先天性心脏病的产前检查,不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现有医学技术及被告第四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完全有能力可以检查出,其不可抗力的抗辩不能成立。唐氏综合症和先天性心脏病是产前检查和防范的重点疾病,如果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那被告开设产前医学检查不就是纯粹骗人吗?其次,唐氏筛查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既然被
告知道有局限性,那就更有义务采取综合性的配套检查和诊断排除其误差来实现合同目的,而不只是用一纸“告知书”或“知情同意书”就认为可以推脱责任,完成合同义务。被告没有针对其具体的检查结果作进一步的复查、确诊及配套性的综合诊断,也未向原告说明到其他医疗机构作进一步的检查、确诊,作为开展优生优育服务的专业机构,未能尽到其专业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范义务、审慎注意义务和尽职履行合同义务,故被告对原告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责无旁贷。
四、关于本案损失赔偿问题。
本案被告西安市第四医院生殖医学中心为原告提供的进行产前生殖医学检查医疗服务的目的和义务,就是为了防止有重大缺陷的胎儿出生。如果被告尽职尽责履行了合同义务,就不会导致原告有如此重大缺陷的婴儿出生。因此,导致该婴儿出生及出生后的一切费用支出,包括一片尿布、一包奶粉,本来都是不该发生的,都属于对原告造成的不应有的经济损失。故原告要求被告依法承担残疾赔偿金及残疾人护理费,更属完全合理合法。
综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代理人:高西宁(西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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