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阿克苏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贫攻坚步伐,切实解决区城农机化发展水平低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利用电视、新闻、报纸、广播等媒体及乡村黑板报、宣传栏,并结合集会和巴扎天等广泛开展宣传,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进村入户”,让农民充分了解农机补贴政策的内容、程序及要求,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宣传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5天。
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各乡镇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时,必须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投诉举报机制,要将地区及市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公布在各乡镇场、村委会、补贴“四统一”现场以及农民群众易于集中的地方,并通过广播、电视及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宣传时间不得少于10天。
(三)具体操作程序及要求
第一步:乡镇政府负责申请报名及补贴对象确定
根据“先购后补、购后公示”要求,申请者购机后到乡镇农机部门、行政服务中心或地区农机化信息网(http:njj.aks.gov.cn/) “购置补贴”栏目中自行下载《阿克苏地区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到村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委会对其进行身份核实,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乡镇政府,乡镇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对各村组上报的申请人员进行汇审,汇审时必须按照本乡镇制定的农机补贴实施方案、补贴资金使用计划等要求;一户只限一人申请,违反计划生育、参与非法活动等不得享受补贴等政策规定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补贴对象,并根据确定的补贴对象填写《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确认对象汇总公示表》,由乡(镇)政府、纪检委共同加盖公章,在本乡镇、村组进行张贴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农机局审核,待市农机局审核批复后,由各乡镇场在《审批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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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将《审批表》交予确认的补贴对象,并告知实施购机的相关要求。
各乡镇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申请购机者易于接受的方式,合理确定补贴对象,若补贴资金不能满足购机需求时,申请购置补贴动力机械的农牧民,需采取摇号或抓阄等公平、公开方式确定最终补贴对象,各乡镇摇号(抓阄)现场及全程操作过程进行影像实录,留存归档;补贴资金与购机需求资金成1:1比例时,可直接确认补贴对象。严禁各乡镇超限额实施补贴,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乡镇自行承担。
第二步:申请购机者自主实施购机和落户上牌
各乡镇在市农机局对乡镇汇总确认的补贴对象审核批复后,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审批表》交予补贴对象,告知补贴对象在20个工作日内,必须携带购机发票等资料到乡镇农机站或指定地点,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机具的落户上牌手续。
第三步: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市农机局配合实施“四统一”工作 购机结束后,各乡镇政府要依据市补贴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牵头组织实施本乡镇“四统一”工作,并及时通知购机补贴对象携带相关资料、购置农机具参加。
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此类补贴对象在申请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时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有效证件,由市农机局补贴工作组审核,进行农机购置补贴“四统一”操作。
“四统一”工作即统一验货、统一人机合影、统一喷码喷号、统一核对补贴资金。工作原则为“谁验货、谁签字、谁负责,谁办理、谁签字、谁负责”,实行终身负责制。
各乡镇要结合近年来实施“四统一”工作的经验,制定较为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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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严谨规范的“四统一”实施方案,要明确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市农机局要成立农机补贴工作组,全面协助配合各乡镇实施补贴“四统一”工作;各乡镇要安排专人,抓好农机补贴系统信息录入,上传铭牌、发票、人机合影等影像资料。在验货核实中补贴机具无规范的、固定永久性铭牌不得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
第四步:市财政部门负责监督,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兑付补贴资金
“四统一”工作结束后,由市农机局将“四统一”验货核实明细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对补贴资金审核无误后,由市农机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乡镇财政所,各乡镇政府组织乡镇财政所、纪检办、农经站、农机站和信用社等部门成立农机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组,经乡镇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由乡镇政府印发《乡镇农机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明确各村委会发放补贴资金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在确定的时间,由村委会组织享受补贴资金农户到乡政府指定的地点开展资金兑付,同时乡镇财政所或农信社按市农机局提供的补贴资金兑付明细,“一对一”核对农户与补贴资金信息;乡镇农机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组从农信社领取补贴发放现金,按照“农机补贴资金现金发放明细表”中的信息现场核对补贴农户信息无误后,现场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享受补贴农户手中,由补贴户确认后现场签字按手印;补贴资金发放现场必须将享受补贴资金的购机户站成一排,手持现金,实施“人款合影”工作,影像资料以备案存档。
补贴资金兑付工作须落实“谁审核、谁发放、谁监督、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同时农机专业合作社享受的补贴资金发放由合作社所在的村委会负责通知,乡镇政府补贴发放组实施。地区红旗坡农场补贴资金的发放由其场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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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补贴实施进度及资金兑付要求
各乡、镇要加快组织申报、资格审查等工作进度,自主购机,信息公示及验货核实可同步实施,在7月30日前需将上半年实施购机并申请受理的补贴对象完成机具验货工作,并将资金兑付明细上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同时要加快资金兑付进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原则上按照补贴对象自实施验货核实后60个工作日内兑付到农户手中,届时市农机局将按季度对各乡镇实施进度及资金兑付进度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实施进度慢的乡镇将通报抄送市委政府,季度实施进度和年度实施进度将作为补贴绩效的重要考评指标,列入乡镇年度农机化考评指标中。
(五)建立补贴档案,并加强管理
市农机部门及各乡镇要做好补贴档案的建立。补贴档案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各级农机、财政部门出台的有关办法、制度、文件、决议、批复原件、公示名册、摇号现场拍摄的影像资料等相关材料;二是购机户档案主要包括:审批表、身份证、购机发票复印件等,档案必须按照编号顺序装订成册;三是农机购置补贴电子信息档案和“2018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需上报市农机局备案。今年,全疆将继续启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软件,市农机部门要按照管理软件的申请流程,指导监督各乡镇及时完成网上录入、机具核实、统计等基础工作。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纸质的保存5年以上,电子版的保存10年以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涂改和伪造档案,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信息网络的建设及管理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管理机制,积极从人、财、物方面确保乡镇农机站的补贴网络维护与畅通,妥善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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