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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与工程合同管理
四、问答题(10分)
问答题10(索赔)
常用工期索赔的方法有哪些,简述各索赔方法的内容与特点。
五、案例分析题(20分)
某省一级公路X路段全长224km。本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共分20个标段,招标工作从2008年7月2日开始,到8月30日结束,历时60d。招标工作的具体步骤如下: 1.成立招标组织机构。
2.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
3.进行资格预审。7月16日~20日出售资格预审文件,47家省内外施工企业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其中的46家于7月22日递交了资格预审文件。经招标工作委员会审定后,45家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每家被允许投3个以下的标段。 4.编制招标文件。 5.编制标底。
6.组织投标。7月28日,招标单位向上述45家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7月30日,向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8月5日,召开标前会。8月8日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8月20日,各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每标段均有5家以上投标人参加竞标。8月21日,在公证员出席的情况下,当众开标。
7.组织评标。评标小组按事先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分,推荐中标单位和后备单位,写出评标报告。8月22日,招标工作委员会听取评标小组汇报,决定了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8.8月30日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问题:
(1)上述招标工作内容的顺序作为招标工作先后顺序是否妥当?如果不妥,请确定合理的顺序。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3)简述编制投标文件的步骤。
三、简答题(20分)
1. 简述议标方式的优缺点。
【答】
议标的优点是:可以节省时间,容易达成协议,迅速开展工作,保密性好。
议标的缺点是:竞争性差,无法获得有竞争力的报价。这种招标方式主要适用于不宜公开示或邀请招标的特殊工作。
2.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答】
依据《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3.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其中哪些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答】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
在这四种解决争议的方式中,和解和调解的结果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4. 简述《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的定义 。
【答】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 索赔有何特征?
【答】
(1)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额外开支;权利损害是指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了一方权利上的损害,如由于恶劣气候条件对工程进度 的不利影响,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四、问答题(10分)
问答题10(索赔)
常用工期索赔的方法有哪些,简述各索赔方法的内容与特点。
【答题要点】 (1)网络分析法
通过分析干扰事件发生前后的网络计划,对比两种工期的计算结果,计算出工期索赔值,这是一种科学、合理的分析方法,适合于各种干扰事件的索赔。
关键线路上工程活动持续时间的拖延,必然造成总工期的拖延,可提出工期索赔,而非关键线路上的工程活动在时差范围的拖延如果不影响总工期,则不能提出工期索赔。 (2)比例分析法
网络分析法虽然最科学,也是最合理的,但在实际工程中,干扰事件常常仅影响某些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分析它们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采用更为简单的比例分析法,即以某个技术经济指标作为比较基础,计算出工期索赔值。 比例分析法可按合同价所占比例计算,也可按单项工程工期拖延的平均值计算。 (3)赢值法
赢值法的内容是在横道图或时标网络计划的基础上求出下述三种费用(拟完工程计划费用、已完工程实际费用和已完工程计划费用),以确定施工中进度偏差和成本偏差的方法。
赢值法反映出进度计划和费用之间的联系,可用以准确地确定工期和费用所配置。
五、案例分析题(20分)
案例分析2
某省一级公路X路段全长224km。本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共分20个标段,招标工作从2008年7月2日开始,到8月30日结束,历时60d。招标工作的具体步骤如下: 1.成立招标组织机构。
2.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
3.进行资格预审。7月16日~20日出售资格预审文件,47家省内外施工企业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其中的46家于7月22日递交了资格预审文件。经招标工作委员会审定后,45家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每家被允许投3个以下的标段。 4.编制招标文件。
5.编制标底。
6.组织投标。7月28日,招标单位向上述45家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7月30日,向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8月5日,召开标前会。8月8日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8月20日,各投标人递交投标书,每标段均有5家以上投标人参加竞标。8月21日,在公证员出席的情况下,当众开标。
7.组织评标。评标小组按事先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分,推荐中标单位和后备单位,写出评标报告。8月22日,招标工作委员会听取评标小组汇报,决定了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8.8月30日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问题:
(1)上述招标工作内容的顺序作为招标工作先后顺序是否妥当?如果不妥,请确定合理的顺序。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3)简述编制投标文件的步骤。
【答】 (1)不妥当。 合理的顺序应该是:
成立招标组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发售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进行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召开标前会;接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承发包合同。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辅助材料等。 (3)编制投标文件的步骤
①组织投标班子,确定投标文件编制的人员; ②仔细阅读投标须知、投标书附件等各个招标文件; ③结合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的结果,进一步分析招标文件; ④校核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⑤根据工程类型编制施工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
⑥根据工程价格构成进行工程估价,确定利润方针,计算和确定报价; ⑦形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担保。
四、问答题(10分)
为了中标和取得期望的效益,投标人必须在保证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下,研究和运用投标技巧。通常在哪些情况下可采用不平衡报价这一投标技巧。
五、案例分析题(20分)
案例分析7a(招投标10分)
空军某部,根据国防需要,须在南方某地区建设雷达生产厂,军方原拟订在与其合作过的施工单位中通过招标选择一家,可是由于合作单位多达20家,军方为达到保密要求,再次决定在这20家施工单位内选择3家军队施工单位投标。 问题:
(1)上述招标人的做法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2)在何种情形下,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案例分析7b(合同10分)
某工程项目分为A、B两个单项工程,分别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了中标单位并签定了施工合同。这两个单项工程在签订合同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情况:
1.A工程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图纸设计未完成,业主即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家总承包单位。由于设计未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然性质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合同条款中规定:。
(1)乙方按业主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2)甲方向乙方提供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3)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2.B工程合同额为9000万元,总工期为30个月,工程分两期进行验收,第一期为18个月,第二期为12个月。在工程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下列情况;
(1)工程进行到第10个月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出通知,指令压缩国家基建投资,要求某些建设项目暂停施工。该综合娱乐城项目属于指令停工下马项目,因此,业主向承包商提出暂时中止合同实施的通知。为此,承包商要求业主承担单方面中止合同给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2)复工后在工程后期,工地遭到当地百年罕见的台风的袭击,工程被迫暂停施工,部分已完工程受损,现场场地遭到破坏,最终使工期拖延了2个月。为此,业主要求承包商承担工期拖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和赶工的责任。 问题:
(1)A单项工程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价合同形式是否妥当?合同条款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施工合同按承包工程计价方式不同分为哪几类?
(3)B单项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可否提出工期或费用索赔,说明理由?
三、简答题(20分)
1. 简述公开招标方式的优缺点。
【答】
公开招标方式的优点:投标的承包商多,范围广,竞争激烈,建设单位有较大的选择余地,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 公开招标方式的缺点:由于投标的承包商多,招标工作量大,组织工作复杂,需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招标过程所需时间较长。
2. 评标委员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应当如何进行修正?
【答】
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4. 不受《仲裁法》调整的纠纷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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