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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环境大气监测系统改造项目
技术协议
甲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乙方: ?
目 录
一 技术要求
二 供货范围
三 仪器及主要附属设备技术性能参数
四 技术资料
五 包装运输要求
六 供货周期
七 安装调试验收
八 仪器使用培训
九 售后服务承诺
十 乙方对甲方要求
十一 未尽适宜
一、 技术要求
设备名称与规格型号:空气质量监测系统 生产厂家: 原产地:
用途: 监测环境大气的NO-NO2-NOx、SO2、CH4、CO、臭氧、非甲烷总烃、PM10、PM2.5、硫化氢、有机硫、气象参数(风向、风速、温度、湿度、大气压)等。
技术要求:
1、仪器的采样系统、站房(即分析室)、气象监测系统、分析检测系统、数据通讯系统、消防及安全防护等应符合HJ654-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9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65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5-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基础设计的要求;
2、仪器的验收标准以相关验收技术规范(颗粒物、NO-NO2-NOx、SO2、CO、臭氧)和所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有机硫、气象参数)为依据; 3、站房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站房为集装箱式结构,内外层墙体为不锈钢板,钢板厚度不小于0.5mm;
2
B 站房实际使用面积≮20m(4*5m,高度不低于2.5米),无窗设计,不带隔间,墙体保温良好(保温层材质为聚苯乙烯,厚度不小于75mm),地面铺防滑瓷砖; C 应具备防盗门和排风设备;
D 站房顶部应安装不锈钢防护栏,防护栏高度不低于1米,栏间净距不大于20厘米; E 站房应能经受10级以上风力和7级地震;
F 站房内有温湿度控制设备(2台/站 1.5匹可断电自启的壁挂式品牌冷暖空调)和防水防潮措施,保证温度在25±5℃、湿度小于80%;
G 站房供电系统应配有电源过压、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配置稳压电源,电源电压波动不超过220V±10%; H 站房应有防雷电和防电磁波干扰措施(三级避雷),并符合设计相关要求;
I 站房应配置手提式干冰灭火器和自动烟感灭火装置,灭火介质为干冰或高耗氧填充物,烟感信号上传至中央监控系统。
J 站房内设置视频摄像头,并主动将视频信号上传至中心站; K 站房外侧配置不锈钢固定斜梯,斜梯宽度不小于0.8米;
4、站房及其配套设施(防水、防潮、防雷、温湿度控制、照明、消防、视频监控等)、公用工程(供电、配电、通讯网络等)、监测仪器及其安装配件、耗材等均由乙方集成供货,所供货物应能满足监测仪器的使用要求和本协议第1条的要求;
5、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将电缆(电力电缆型号ZR-YJV22-0.6/1KV-5*6,断路器型号NSX100N TM40/3P)引至配电箱前,将通讯光缆引至站房外,乙方负责站房内的安装; 6、气象杆(塔)和采样设施应能承受10级以上风力;
7、采样总管的管线外壁应加装保温套和加热器(在保证不影响监测仪器分析的情况下,气体项目采样总管可不加保温套),加热温度控制在30-50℃;
8、监测仪器及其主要附属设备(包括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氢气发生器、氮气发生器)必须为原装进口,并随仪器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基础六项(NO-NO2-NOx、SO2、CO、臭氧、PM10、PM2.5)的监测仪器必须提供美国EPA认证证明文件或同等国际权威机构认证,并通过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的适用性检测(正在进行适用性检测的仪器,应在项目验收前提供适用性检测报告,检测未通过时,由厂家免费更换下一批次通过检测的相同型号或更先进型号仪器);NO-NO2-NOx、SO2、CO监测仪器要提供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有效的计量器具型式认证证书。
9、颗粒物(PM10、PM2.5)分析仪可以采用振荡天平法(PM10和PM2.5均应带FDMS动态补偿装置)或β射线法
(PM10和PM2.5均应带动态校准装置);如果采用β射线法分析仪,乙方应随仪器提供国家级或省级环保局出具的放射豁免源相关资料(应包括权威机构出具的放射源检测报告和仪器辐射检测报告)和证明,并随仪器配置适用的进口手持式β射线辐射检测仪器(含该仪器的说明书、操作手册和具有省级资质的单位出据的计量检定证书)。
10、乙方应提供适用于颗粒物监测仪器的进口活塞式或差压式流量校准仪器,并提供具有省级资质的单位出据的有效的计量检定证书。
11、子站软件系统应至少具备以下功能:
A 测试项目可以由甲方设置组态,以适应不同的子站配置;
B 可采集仪器状态信息,并主动上传状态信息和报警信息(不含有机硫和气象参数监测仪器); C 可采集一次仪表输出信号;
D 可每分钟多次采集数据,具备图形动态显示的功能,以分钟平均值为基本数据,自动生成数据文件并上传至中心站;
E 可将任意一日的原始数据和统计小时均值以电子表格形式导出;
F 可以接受并执行对分析仪器的远程控制指令,实现对一次仪表的调零、校准、故障报警消除等操作(如果有机硫监测仪器可以实现仪器自动序列校准,可以降低远程控制要求;颗粒物分析仪不做反控要求); G 可主动向中心站服务器发送实时数据,并可远程调取任意一日任意时段的数据。 H 可对站房内温湿度信号进行采集和转换,并主动上传至中心站。
12、为保证中心站软件与子站软件的无缝对接,子站软件应满足如下要求:(详见附件:环境大气监测系统中心站数据对接要求)
A 子站需要将监测数据上报到中心站,中心站系统建立有数据接收平台(基于HJ/T212-2005协议),所以各个子站上报的数据要求按照《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的定义进行封装和传输。
B 各个子站主动检测,主动同中心站建立连接及主动上报数据。
C 中心站对前端子站的反控,直接使用子站已有的控制系统页面,要求子站提供可供链接的子站页面,通过该页面实现对设备的控制。
D 子站数采仪应采用品牌工业工控机,要求满足子站运行的要求。机箱要防尘、防震、坚固、耐腐蚀,在恶劣环境下能有效保护机箱内部元件、整体机器稳定性高。配置要高于下表所列要求 CPU 奔腾双核3.0G及以上 内存 DDR2 8G及以上 硬盘 500G及以上 键盘 普通 鼠标 普通 机箱 标准4U机箱 电源 300W及以上
13、乙方免费提供质保期(2年)内的耗材及质保期结束后1年耗材,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供货范围 ?
三、仪器及主要附属设备技术性能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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