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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制度管理汇编
在非办公时间实行总值班负责制,院领导实行周带班制(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总值班在值班时间,代替院长行使职权,总值班做出的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得推诿延误。
1、 值班人员名单由院长办公室受院领导委托负责安排,汇总值班记录。院长办公室主任随时审阅总值
班记录,了解全院非办公时间的各种情况,给以必要的处理,并向主管院长汇报。 2、 行政机关干部和后勤部门有关人员均有参加医院总值班的权利和医务。
3、 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行政、医疗和临时性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部门的指示和紧急通知,签
收机密急件,承接未办事项。 4、 协调、处理全院各部门、科室在非上班时间的工作。检查全院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和值班情况。 5、 重大事件及灾害事故救护车的调度及值班司机的调度工作。
6、 对值班时间发生的任何事情都应及时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对于临床科室请求亲临现场处理的事
务,总值班人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协调和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若因总值班不到场或延迟到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总值班本人负责,并且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7、 对上级部门的重要检查及突发性事件或医院、科室的重大事件,总值班人员要及时果断地处理,并
做好详细的记录;若自己不能做主处理时,应及时请示当日代办领导,带班领导视情节向院长请示汇报。 8、 值班时间须主动了解当天全院住院患者情况,包括:各科住院人数、新入院人数、危重患者数量及
病情状况,特别是急诊科、手术室、产科、ICU、NICU等重点部门,并要求在次日早7点到以上科室巡视,认真填写住院患者情况登记表,交班时作为汇报内容。 9、 重要问题的处理情况以及本班未完成的事项,除向下一班交接外,还应及时向院长办公室及有关主
管部门通报。 10、 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参加每周一、三、五的晨交班会,周二、四不交班时,要向院长办公室汇报值班
情况,遇重要事件还应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时,院长办公室、医务、护理等部门应及时查看值班记录。 11、 经院长办公室主任同意,以下情况可免予值班: (1) 男60岁,女55岁以上人员; (2) 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人员; (3) 长期病休人员; (4) 在哺乳期的女同志。
12、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若临时遇急事需要离开医院时,必须请参加总值班的人员进行代班,绝不允许
请没有值班经验的其他人员代替,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因出差、病休等不能值班时,应自寻调换对象并告知院长办公室。
医院会务管理制度
医院会议是安排、布置重要工作,传递和反馈医院各种信息的主要途径,完善的会务管理制度是各类会议正常召开的基础保障。
1、 院长办公室负责承办院长办公会、院周会、行政交班会、全院职工大会以及院长召集的各种主题会
议和医院领导委托承办的其它各类会议。 2、 党委办公室负责承办党委会、党员大会、支部书记会议。工会负责承办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
表大会、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
医院制度管理汇编
3、 其它业务性会议,如科主任会议、护士长会议、学术委员会等,分别由医务部、护理部、科教部等
有关部门承办。 4、 承办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大型会议及重要的外事接待活动,由院长办公室负责或配合有关主管部
门拟定接待计划,安排会议议程,并将会务接待工作进行分解,分别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各部门在接到任务后应立即开展相应的工作,共同配合,保证会议的顺利召开。 5、 各部门承办会议须提前到院长办公室进行登记,院长办公室根据登记情况制定下周各类会议时间安
排表,报院长审定后,于每周末发至全院各科室,各科室根据会议安排按时参加会议,承办会议的部门负责会务工作。 6、 院长办公室根据每周会议安排表,提前准备好会议室,包括桌椅摆放、灯光调试、音响设置等,应
保证各类会议的正常召开。 7、 会议承办部门要拟定好会议议程,在会议前一天呈送会议主持人,并负责通知有关领导和人员参加
会议,会前须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按时清点到会人数,及时催请未到者。 8、 承办会议的部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整理会议纪要,并报院长审阅,一般要在会后一日内
印发至院领导和相关部门。 9、 会场照相、摄像可根据需要由承办部门自行实施,也可进行申请,院长办公室予以支持。有关会议
的图片资料应在会议结束后由院长办公室整理,年终交医院档案室。大型会议及重要外事接待活动的媒体宣传与沟通,由党委办公室负责。 10、 医院会议室由院长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安排使用,任何部门未进行登记不得随意使用,当会议较多发
生冲突时,由院长办公室做好协调工作。 11、 院长办公室要负责保管会议室内所有的财产和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外借或私自使用;同时要保
持会议室的清洁和卫生,督促保洁人员按时清扫。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医院车辆的规范化管理应本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减少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保证每部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服务作用。
1、 医院各种公务车辆由院长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适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部门因公外出用
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2、 各部门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到院长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科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由院长办公室统筹安排,并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通知出车司机;超出市区范围的,必须由院长批准。凡事先未填申请单的部门,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批准的线路行驶,不得随意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3、 医院职工私人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院长批准后,
院长办公室给予安排。 4、 司机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发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
损失。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出车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医院指定地点,并将钥匙统一交院长办公室保管(值班车辆钥匙由值班司机保管)。 5、 司机每次出车回院后,要及时告知院长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掌握车辆情况,合理调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院长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6、 医院每部车辆设专职司机管理,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每次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擦拭,并
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安全行驶。 7、 司机驾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戴齐全,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凡因自身原因违章或证
件不全被处罚,所有后果及费用由驾车司机本人负责,驾车司机不得无故脱岗保证随叫随到。
医院制度管理汇编
8、 所有车辆有关证件的年检及保险资料统一由院长办公室保管,并负责安排一切费用的缴纳及车辆维
修。 9、 车辆需要维修时,由各车辆负责人写出书面申请,经院长办公室主任核准后方能进行,重大检修项
目须经院长或主管院长审批同意。路途中遇特殊情况需就近修理的,事后要及时按照上述程序补办手续。 10、 医院车辆一般情况不予外借,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因工作原因,确需借用车辆的,必须经院长同意
后方可借用。 11、 车辆超出规定使用年限,由司机班提出报废申请,并拟定新车购置方案,经院长办公室确认并呈总
经理核准后,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指定专人选购。购置各类车辆应以坚固耐用、节省燃油、价格合理为原则。
用车申请单
用 车 申 请 单
年 月 日 部门: 姓名: 往返时间: 到达地点: 车号: 往返公里数: 合计里程: 事由: 总经理(签名): 办公室主任(签名): 用车人(签名): 驾驶员: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保证医院各方面的信息迅速传递给院领导,以便领导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组织管理,使各类问
题得到快速解决。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请示报告。
1、 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众多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患者时,应立即采取抢
救措施并及时向医务部及主管院长汇报。 2、 重要脏器切除、截肢、新开展手术项目的实施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应
向医务部报告,由医务部转报业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 3、 发生医疗、护理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应立即向主
管的职能部门报告,并逐级向主管院长、院长报告。 4、 收治涉及法律、政治、刑事案件以及逃跑、伤人、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应向医务部、保安部报告,
以便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力度。 5、 紧急、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应逐级经主管部门和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批,并报院长批准。 6、 丢失重要医疗文书、机密文件及档案资料时,应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并视情节轻重报告院长。 7、 重要的外事保健任务和外出会诊以及上级部门借调人员等,应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报主管院长
或院长批准。
医院制度管理汇编
8、 制定、修改医院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或科室新制定制度时必须报告院长办公室或医务部,并
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公布。 9、 非工作时间内的紧急行政、医疗等事务均应向医院总值班报告,重大问题由总值班及时请示带班领
导。 10、 工作人员出差、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收院外任务等,应向有关职能部门和主管院长报告;中层以
上人员以任何原因离开本市时,必须报告院长,得到批准后方可离院。 11、 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住院,所在科室应向医务部、院长办公室及院长报告;省、市级以上领导干部住
院应由院长向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报告。 12、 患者病情危重或死亡后,科室须填写《病危通知单》和《死亡通知单》报送医务部,并通知患者家
属,经医务部和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归入病案。 13、 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患者发生严重冲突时,科室应立即通知保安部并向主管院长报告,情节严重
时报告院长。 14、 医院重要的基建、设备、物流等档案资料,一般情况不外借,需要外借复印时必须由牵头部门向主
管院长请示,主管院长汇报同意后,方可执行。
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行政查房制度是医院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院领导及职能部门深入基层、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重要行政手段。
1、 医院行政查房由院长主持,院长办公室负责召集,并通知查房地点和内容。参加人员有:副院长、
党委书记、副书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被查科室主任、护士长及有关医务人员;一般周二下午为查房时间,行政查房与业务查房交替每周一次。遇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室统一另行安排。 2、 医院行政查房由院长根据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随时指定院长办公室对查房的内容进行安排;或依据
前一周医疗、护理、党务、后勤等部门业务查房的反馈情况,由院长办公室对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提交院长审阅后,按照缓急程度来安排行政查房的地点和内容。 3、 被查科室主任、护士长要针对医疗、护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科室业务的开展情况,当
前所面临的困难等内容进行汇报,相关职能部门和主管院长听取汇报后对科室工作进行点评,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具体要求。对科室提出需要医院协调解决的问题,由院长当场作出决定,所属职能部门落实办理,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提交院长办公室,讨论后由主管部门执行。 4、 院长办公室做好行政查房的文字记录,并妥善保管和存档。对行政查房决定的事项,由院长办公室
向有关职能部门下发督办书,负责督促、催办决定事项的自行和落实情况,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院长汇报。 5、 主办科室在规定时间内迅速完成决定事项,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或延误事项的执行;在制定时间内
未完成决定事项所要求的内容,将视情节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并根据情况与科室考核挂钩。 6、 参加行政查房的人员必须衣帽整齐,配戴胸牌;查房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因
故不能参加查房者,应向院长办公室主任请假,同时安排科室副职或其他人员参加。
医院印章保管制度
医院在使用和保管印章时要十分谨慎,每次用印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严格进行登记,特别是在保管印章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医院印章一般应放置在办公室,设专人保管,并存柜加锁。应选择保密观念强、坚持原则的人员来
负责保管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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